【摘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就是发展循环经济。民营企业只有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其长期经营战略,才能为循环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同时也可以大大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民营企业优化资源利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从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认为可以通过做好“编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利用价格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民营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构建循环经济科技支撑体系、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导向机制”等的六个方面,来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同时,也对政府拓宽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思路具有一定借鉴和参考作用。
【关键词】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思考
一、编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
循环经济属生态经济,是集经济、技术、社会、环境等发展要素的综合系统,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是推动区域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重要保障。萧山以通过编制专项规划来明确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对策措施,突出政策性、指导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参与、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运行机制,优化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单个民营企业小循环、企业间或产业间的生态网络中循环、社会宏观经济大循环”的发展模式,以加快萧山区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步伐。
二、进一步推广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试点
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法规政策的引导下,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实践,抓好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对萧山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影响较大、资源消耗量较多、产业关联度较高和对公共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民营企业,率先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建立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模式,把“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运用到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环境保护目标。试点企业可以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抓好重点项目,落实保障措施,对重点项目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确保试点工作尽快取得成效,以带动更多的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三、大力推进民营企业转变增长方式
发展循环经济是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同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进行深刻的技术革新,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结构,实现产业生态化、生产清洁化、资源再生化、废物减量化,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真正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同发展和全面进步。加快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途径和迫切任务。一方面要努力提升民营企业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部分产能过剩行业调整,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根据杭州市和萧山区的城市规划与产业布局,引导民营企业从“企业数量集聚”模式向“产业关联集群”模式转变,发挥产业集聚和园区(开发区或工业功能区块)生态效应,完善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重视产业集群对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培育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优势的高端产业集群。同时,要加快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全面推动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运用生态工业的原理,通过构建生态产业链的方法,加快推进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步伐,建立企业间的废物交换系统、闭路循环生态链以及虚拟生态网络,将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进行高效共生耦合,形成上下游企业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
四、加快构建循环经济科技支撑体系
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先导力量。萧山区可以依托浙江大学等在杭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的技术力量,构建产学研结合的应用平台,加快对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和绿色技术的开发,特别是有关生态环保技术上的研究,重点攻关清洁生产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节能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关键共性技术,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这些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竭力为民营企业服务。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使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释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五、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
构筑相应配套法规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循环经济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同,不可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发展。企业都是“经济人”,不会不计成本地为治理污染支付巨大的技术和设备成本。清洁生产、环境保护需要法律保障。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明确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对企业不利于生态环境的行为,可以依法严厉追究不履行循环经济责任和义务的生产经营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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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德辰.跨国经营的国际比较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3]王志勇.我国商业银行跨国经营研究[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商业银行品牌跨国经营的研究现状
文/王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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