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私立养老院发展现状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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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4-14 07:22
【摘要】贵阳市私立养老院已经成为养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整个养老事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私立养老院虽然缓解了政府的养老压力但是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贵阳市私立养老院发展困境后,从健全私立养老院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规范发展;加强服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等方面提出了完善贵阳市私立养老院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希望为贵阳市私立养老院今后的发展提供帮助,让私立养老院真正成为贵阳养老事业的“主力军”。
【关键词】私立养老院;发展现状;建议
一、贵阳市私立养老院发展现状分析
截至2010年底,贵阳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2331人,占全市人口比重的7.92%。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4个百分点。笔者从民政局了解到,截止到2013年6月1日贵阳市共有私立养老院52家,总床位数3761张。就目前贵阳市60岁以上老人约35万的现状,平均每94位老人共享一张床位;床位数与老年人口数比例约为107张/万人左右,与沿海发达城市3%—5%的比例相比差距甚远,远远赶不上老年市场的需求。以目前的老龄人口计算,床位缺口至少近2000张,随着老年人口逐年增加,需要的床位数还将相应增大。2012年12月25日省民政厅印发《贵州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据悉,我省将力争使我省平均每千名老年人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计划新增养老床位13万张,其中,农村敬老院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5万张。同时,新建50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900个。
二、贵阳市私立养老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公共服务的短缺
整个的社会化养老呈现出三个短缺:第一,相关法律短缺。我们目前几乎找不到什么法律依据,笔者仅找到一个,1999年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是按照这个《办法》去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找不到一点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对办养老院应该承担的责任、标准、用人素质等都没有相关的规定。第二,2009年民政部表示,目前全国的养老床位短缺。在发达国家,床位跟老人的比例是5%到7%,我们是1.5%左右。第三,护理人员非常少且人员素质差,缺乏专业的护理人员。私立养老院大部分工作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只能从事较低层次的护理工作,老人无法得到精心照料,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的提高,直接使私立养老院的入住率偏低。
2、私立养老院入门收费低,但各种后续收费偏高
私立养老院从建立之初,基础就不牢,养老院入门的标准太低,有很多资质、管理水平都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就进入了养老行业。养老院在运行的时候,由于经费的紧张,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落实不够,造成了它们低成本的运行,所以养老院就达不到应有的标准。一些私立养老院为了与实力悬殊的国有养老院竞争,普遍压低入住价格,同时为了保证利润的获得,又将各种服务项目化解后另行收费,综合各种显性、隐性收费,每位老人每月需支付各种费用平均为500元以上,这些费用包括护理费、空调费等多项杂费。
3、公共财政投资少,发展后劲不足
养老事业是政府的责任,私立养老院作为公益性单位,为政府分担了养老的压力,为有效缓解私立养老院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从2008年起,贵阳市对私立养老院给予的开办补贴和营运补贴。但是这些补助和公办养老院相比差距大,难以维持养老院可持续发展,发展后劲不足。
三、贵阳市私立养老院的发展思路与对策
贵阳市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的机构养老的创办经验和学习我国发达城市改革思路,解决政府相关机构养老政策的出台、协调责任和角色的担任问题。结合贵阳市实情摸索出一条适合其发展道路。下面将探讨贵阳市私立养老的发展思路与对策: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各类型养老院实行统一标准化管理。在我国的“宪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中都有关于老年人从基本权利、养老金制度、福利事业保障老年人相关权益的条例。从1999年12月30日颁布实施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我国目前的相关政策法规都仅仅是规范养老院的行业行为的,而我国关于老年人的相关合法权益的的法律也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律大多是是从社会道德上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以达到保障老权益的目的。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一部关于保障老年人在养老院实行养老行为的相关权益的法律。通过立法机关完善的相关法律规定,在问题出现后,能够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因此,加快推动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加大老年人权益落实力度,对于机构养老这块,维权部门要积极土动地加强养老院的协调配合,依法落实老年人在此养老的各项权益;加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
2、加强管理,规范发展
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私立养老机构检查监督力度,定期对私立养老院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考察,并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确保私立养老院管理规范化。对养老机构进行评估。针对养老机构的不同类型,结合其自身特点制定不同的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从而进行分类管理,还要逐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这个行业的管理办法,制定比较完备的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投诉渠道,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的力度,让不同健康状况、不同养老需求的老人都可以得到科学规范的服务。同时针对目前对私立养老院缺乏规范管理的状况,尽快出台和修订规范性管理文件,如《贵阳市私立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贵阳市私立养老院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以促进私立养老院健康、有序发展,推动贵阳市养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服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
加强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要使培训有成效,首先我们那需要选择专业的培训机构,在时间上最好选择整块儿时间,且时间不宜过短;在培训内容上,不要仅局限于老人生活护理基本实用技术或工作需求,要多元化、深层次的渗透。服务人员在经过培训后还需通过考核进行持证上岗,同时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养老院的各项服务标准,使服务有章可循。具体是将养老、助残服务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或就业)培训及职业鉴定范围,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护理专业人才投身养老事业,建立健全服务人员培训、使用、评价、激励的工作制度。
4、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
4.1 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院。养老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私立养老院承担了政府部分责任,缓解了政府压力,政府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基金库,以资金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院,给予不同数额的开办费补助和营运补贴。给予对社会贡献大的私立养老院补助,用于加强私立养老院软硬件建设,提供贷款担保,发放低息贷款,免除私立养老院经营者的后顾之忧。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院。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来说,政府扶持可以减轻了他们的负担;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也减轻了自身承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压力。有社会力量来办养老机构,这样也是发展了社会福利事业。政府应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划拨土地、减免能源费用、配套建设指标等方面)鼓励有能力的企业、组织或者是个人投资养老设施和服务的基本建设,从而引导养老产业的开发与壮大。
4.2 社会各界舆论的支持。贵阳市还可以广泛借鉴国外成功地经验,以个人名义和企业名义的慈善捐款是可以抵税的,因此很多民间个人和团体愿意将资金以慈善的形式投入进来,为私立的养老机构提供资金注入,缓解资金困难的问题。报纸、网络、电视等社会媒体,应自觉对私立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报道和宣传,加大私立养老院的影响力。各种媒体也应在改变大众养老观念方面提供帮助,转变居家养老的传统养老模式,让更多的老人选择进入养老院安度晚年。
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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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孙荣霞 傅元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