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的建设用地空间重构机制与对策研究

  • 来源:环球人文地理
  • 关键字: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 发布时间:2016-01-28 17:26

  摘要: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重构建设用地空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土地政策促进城乡统筹的现实困境,并以此为基础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转换、置换指标跨县区流转、土地增值收益共享、规划引导四个方面构建了统筹城乡的建设用地空间重构机制。要通过建设用地空间重构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还需要完善土地政策调控工具,加强与规划、财政等政策的衔接,并强化土地政策监管及保障体系的建设等。

  关键词:建设用地空间重构;统筹城乡;机制;对策

  一、土地政策促进城乡统筹的现实困境

  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与区域土地利用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城乡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土地资源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原有的建设用地格局在转变土地利用与管理模式、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机制已面临严重的困境。主要表现为城乡用地需求与供给错位、城乡土地要素缺乏流动性、置换指标区际交易机制不健全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机制不完善等。

  二、统筹城乡的建设用地空间重构机制

  建设用地空间重构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工具之一,它立足于城市与农村地区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着眼于解决城乡发展中的不协调问题。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导向下,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高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农村地区发展;同时实现用地指标的合理流转,为城市经济发展拓展空间。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有效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协调统筹发展。由于统筹城乡的建设用地空间重构要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因此,主要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转换机制、置换指标跨区县流转机制、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机制及规划引导机制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转换机制

  1.现行“整村推进”模式评价

  “整村推进”模式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方面,“整村推进”模式下由于涉及的拆迁规模、安置规模、复垦规模都比较大,投资数额巨大,从而导致许多有较大潜力的地区,却因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融资难度大,无力负担巨额的前期投资而无法顺利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另一方面,“整村推进”模式下,搬迁的农民群体规模较大,由于顾虑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问题,同时生产生活方式也将会改变,导致动员农民搬迁的难度较大;要在农民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开展整理,权属调整与矛盾协调的难度较大,可能导致强拆现象出现,损害农民土地财产权益,阻碍置换工作的顺利推进。

  2.“归零为整,逐步推进”模式创新

  基于现行“整村推进”模式存在的成本高、农民意愿不强等缺陷,本文提出“归零为整,逐步推进”的新模式:“归零为整”是指以农村闲置宅基地为整理复垦对象,建立置换指标库,闲置宅基地退出后整理复垦为耕地,产生的用地指标入库,并在库中积少成多,用来置换城镇建设用地建新指标;“逐步推进”是指当达到一定条件后,即由“归零为整”模式向“整村推进”模式转换。

  (二)置换指标跨县区流转机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封闭运行”决定了整理产生的置换指标只能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使用,是基于县域范围的指标自给自足,其直接后果就是土地资源配置公平下的效率损失。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就必须开放置换指标的跨区域交易,允许指标以省域统筹为前提,通过跨县区交易的方式实现市场化配置。开放省域统筹前提下的跨县区指标交易,必须将交易主体、交易规模等纳入计划管理,并对指标交易价格进行调控。

  (三)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机制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置换工作的成败,参与分配的利益主体包括搬迁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指标供需双方所在地区地方政府等,各利益主体间应建立合理的收益共享机制,允许农民及农村集体分享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成果。

  (四)建设用地空间重构规划引导机制

  建设用地空间重构不仅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城镇建设拓展空间,更是为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尤其要加快农村地区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农村土地整理和置换指标落地都必须考虑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等实际状况,遵循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基于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进行科学选址。

  农村土地整理区的选址首先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村镇规划为依据,要符合区域未来发展导向及发展强度要求,并充分考虑发展阻力的制约。其次,土地整理方案的可行性在考虑现实潜力大小、经济可行性及社会满意度的同时,还要参照土壤质量评价成果,优先选择有条件整理形成优质耕地的用地空间进行整理,并与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集中布局的优质耕地发展高效农业,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三、总结与建议

  建设用地空间重构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效率,消除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障碍因素,重构高效且不失公平的建设用地配置新格局,充分发挥城市反哺农村的作用,有效缩小城乡差距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重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必须在充分发挥土地政策调控作用的同时,完善与之相关的政策,并加强政策监管及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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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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