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研究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 发布时间:2015-10-28 17:13

  【摘要】公职人员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但是近几年来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情况屡禁不止。并且较之往年,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多。面对职务犯罪多发的态势,应该认真分析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并且结合当前我国公务员职务犯罪的现状,构建一个良好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体系至关重要。

  【关键词】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现状;职务犯罪原因;防范体制

  身处21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面对巨大的经济诱惑,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活动也是屡屡被查。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经济类犯罪屡禁不止。公务人员经过层层选拨,进入到国家的各机关中,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作为公务员的义务,公务人员本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将公正正义作为价值理念,但是仍然有部分公务人员违法乱纪,近些年,公务员职务犯罪有政治、经济、法律以及个人等多方面的原因,并且公务人员职务犯罪被查的案件数量有上升的态势,另外,公务员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实际上涉嫌犯罪的人员比被查处的犯罪人员要多,所以为了降低公务员职务犯罪率,应该构建一个良好的公务员职务犯罪防范体制。

  一、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公务人员职务犯罪首先是自身的原因,部分公职人员自身的思想道德不过关,或者容易利欲熏心,约束不了自己,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是从个体的角度来说,从群体的角度来研究,公务员职务犯罪主要由历史、经济、政治以及法律方面的原因。

  1、公务人员职务犯罪历史方面的原因

  自古以来,当官和发财是并驾齐驱的马车,人们对当官趋之若鹜,是因为可以通过官的权力,实现自己利的目的。权力越大,聚敛的财物也会越大,清朝时期,和珅是权臣,也被标签为“巨贪”。从奴隶时期到封建统治时期,历朝历代都会出现以权谋私的官员,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违法乱纪,达到自己私利。直至今日,“官本位”这一思想毒瘤仍然腐蚀着一批又一批的公务人员。历史的毒瘤,“深入官员心”。部分干部把无形的权力通过非法的手段兑换成有形的财物,满足他们的利欲。公务人员职务犯罪历史方面的原因是最根本的原因也是职务犯罪的源头,无法根除。

  2、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政治方面的原因

  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带来利也能带来弊。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政治方面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公务人员手中的权力。首先,权力本身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在政治学中,它意味着权力可能导致专权、独裁和专制,在刑法和犯罪学中,它则意味着权力可能导致职务犯罪。

  其次,权力的不法行使可以带来的利益。公务人员通过国家赋予的权力完成职能,但是,如果公务人员不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则会给自己带来利益,部分干部看到权力的衍生品之后,铤而走险,他们顾虑得不是将来的处罚,而是眼下的利益。最后,权力能“保护”不法官员的行为。国家赋予公职人员权力,在公职人员违法乱纪的时候,他们的权力也可能会“保护”他们,让他们产生一定的心理依托。

  3、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经济方面的原因

  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最直接的原因是为了私利,无论是为子女铺路、为自己养老、为他人谋利、还是为亲戚谋财,总是离不开经济利益。首先,公职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违法乱纪,但是如果获利并不被发现,他们就会一次又一次铤而走险。其次,是由于攀比的心理,追求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最后,在物质和精神已经满足不了自己的时候,会出现对职位和声誉的更高要求,这个时候往往会发生重大影响的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活动。目前为止,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多集中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中,而这些行为最本质的共同点都是为了追求经济上的巨大利益。

  4、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法律方面的原因

  从管理角度说我国缺乏管理公职人员的细致的法律法规体系,比如如何分类管理、如何进一步完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如何提高新陈代谢的能力等。调整公务人员的法律不健全,为了更加约束权力的滥用,笔者认为,细化管理公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很有必要。另外,我国刑事法律中对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规定也存在很多空白点。法律体系的不完善让部分不法官员钻了漏洞。并且,刑事法律规定的对受贿罪的惩处的数额的规定,已然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也对受贿罪的数额从具体式的规定修改为抽象式的规定,笔者认为,这样的修改更能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形态,也比较能威慑不法分子。

  二、公务员职务犯罪的现状

  我国公务员职务犯罪自改革开放以来,呈现出一种多发的态势,为了分析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构建出有效的公务员职务犯罪的防范机制,有必要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公务员职务犯罪的现状。

  1、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增多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在逐年增多,2014年全国检查机关共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一年365天,2014年公务员职务犯罪平均每天发生113件,这对于公务员系统来说是一个值得严肃反思的数字。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到目前为止,仍然在增加,从刚入职的小伙到临近退休的老干部,职务犯罪无处不在。从心理学上分析,刚入职的公务人员,由于工资较低,却又有着一定的权力,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开始从事小范围的违法犯罪活动;临退休的老干部,由于即将退休,意志力薄弱。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增多,不仅影响公务员系统的稳定,更动摇了民众对公务人员的信心,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2、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率提高

  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在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很大一批是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仅在2014年一年,就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被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从民众的期待可能性来说,省部级以上干部被查,所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舆论也会产生不理性的导向,对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是及其不利的。并且这些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中,涉案金额也十分巨大,这些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国家还是民众,都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3、公务员职务犯罪领域扩大

  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增多,说明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扩展,不仅如此,职务犯罪领域也在扩大。权钱交易的形式已经多种多样,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期货交易市场等经济领域,职务犯罪无处不在。为子女铺路、为自己养老、为他人谋利、为亲戚谋财,种种作案动机促使各级干部在不同的领域进行犯罪,这种见缝插针式职务犯罪,也给检法系统带来难题,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还是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或者是法院的审判,都带来一定的困难,因为随着职务犯罪领域的扩大,其犯罪的隐蔽性也在加强。

  三、公务员职务犯罪的防范机制

  预防犯罪比惩治更高明,所有腐败犯罪的人,他在腐败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会不会被发现,而不是会不会被惩处。所以构建一个良好的公务员职务犯罪防范体制至关重要。

  1、防止公务员职务犯罪,构建教育预防体系

  预防犯罪的最可靠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对于预防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最根本的是从思想上教育个体,公务人员也是个人,受不了方方面面的诱惑也属正常,为了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加强教育预防体系。关键是在每个机关确定固定的教育预防机构,不能流于形式,而是具体能发挥作用的机构。这样就要求首先,教育预防机构的主体要有号召力和征服力,加强思想教育宣传工作;其次,关于教育预防机构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多样,从正面用理论强化教育,展开学习讨论,传输正能量。另外,从反面列举近些年干部落马案例,通过案例的解读告诫学员要为人民服务,堂堂正正地做人。为防止公务员职务犯罪,构建教育预防体系,是为了降低职务犯罪率,从源头抓起。

  2、完善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制度建设

  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贪污、受贿等贪利型犯罪,公务人员之所以违法乱纪也是为了私利。所以,在相关制度建设中,首先应该加强经济制度建设,为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应该发展良好的市场经济体系,对经济领域中的不法行为,应给予严惩,在完善经济制度的同时,也应该提高公务员人员的工资水平,让公务人员在心理上平衡。其次,是加强法制建设,我国刑事法律中对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规定也存在很多空白点,法律体系的不完善让部分不法官员钻了漏洞。因此,为了有效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应该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威慑不法分子。对于法制建设,应该有有一部专门细化管理公务人员的法律法规,以此为主,加之刑事法律的规定和惩处为辅,形成一个有体系的法制制度,用法律这一强有力的手段打击职务犯罪的不法分子。

  3、在权力运行制度规范中,强化监督机制

  从权利运行的角度来说,腐败的发生,是由于监督缺位,监督不及时所致。预防腐败,就是要从体制上理顺权力之间的监督、制约关系,使各种监督力量能够发挥切实有效地作用,使权力时刻处于监督之下,这是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关键。我国在预防腐败的监督机制上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公务员职务犯罪,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也是国家公务人员,监督体系不独立,可能会造成监督只有形式。除此之外,我国对于公务员行使权力并没有一个专门的机关进行监督,只是比较松散的监督体系,往往发挥不了监督的价值。笔者认为,应该在公务系统内部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专门监督公务员的机构,其主体不仅限于公务人员,可以是人民群众、社会媒体等不同群体的人员,可以公正地进行监督,并且人员不是固定不变,而是有任职期限,期限一满再随机选择;其权限可以要求公务员财产申报、开通社会群众举报途径等,多方位进行监督,力求零死角,让公务人员处于阳光之下,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

  四、结语

  公务员职务犯罪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公职人员滥用权力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损害了国家的法治权威,破坏了社会稳定。权力的腐败不仅有历史、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方面的原因,为了惩治和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保障国家的政治、经济、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构建有效的公务员职务犯罪防范体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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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郭佩,薛耀文:《公职人员经济犯罪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受贿视角的实证研究》[J],载《廉政文化研究》,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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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7][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8]金波、梅传强:《公务员职务犯罪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版

  文/赵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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