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研究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
  • 发布时间:2015-10-29 09:06

  【摘要】作为我国行政权的一种的行政许可权,是国家行政机关干预公民私权利的一种公权力行为,行政许可事项的创设必定会影响公共资源的分配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所以必须将行政许可权纳入法律的规制内,使得行政许可项目的创设与实施在法律的监管下完善,维护许可相对人的正当利益,促进经济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必要性

  一、行政许可法律规制的主要内容

  1、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直接关系到公权力干预私权利的程度,若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过宽,公权力对社会生活介入的过多,则会影响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也将阻碍经济发展的步伐。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机关提倡“简政放权”,精简我国政府机关的行政职能,不过多的干预社会正常生活。因此,必须对行政许可设定范围进行严格限制,综合考虑社会资源、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权利行使等因素。

  2、限制行政许可设定与实施主体

  行政许可设定权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在某些特定行业领域设定较高的门槛,必须经过相关行政单位的许可才能从事某些事情。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设定涉及行政许可主体的资格问题,关系到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有效性,也确定了行政许可主体应当依法通过行使行政许可权以保障相对人权利有效实现的法定职责。1而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公民权利的相关事项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才能进行相应的改动。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以及当前行政授权立法的规定,当前不仅行政许可设定主体可以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决定,现行某些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主体也享有设定权力。这一现象的产生,使得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主体范围过宽,造成行政许可设定不规范,带有严重的部门利益导向,破坏了行政许可设定的原有目标和宗旨。

  3、明确行政许可实施的标准

  行政许可设定程序直接关系着行政许可从设定到实施全过程的效果,以及后续监管的完成,是实施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方式和步骤。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是从申请、审查、批准或不批准及对许可的监督管理的一个完整过程,每个环节的主要方面都应当有相应的流程予以规范和约束,否则将不利于相对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公权力干预私权益的行政行为,因此在设定行政许可的同时必须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积极考量公众的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让公众参与其中的讨论。对行政许可设定程序进行法律规制,使得行政许可从设定到实施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4、强化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毕竟是行政行为,设定与实施主体均为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难免造成部门利益导向的倾向。因此,为充分发挥行政许可权的功能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应从法律角度监管行政许可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强化民众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保证行政许可从设定到实施全透明的纳入公民的监管中。

  二、完善我国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1、深化体制改革的时代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强调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地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行政许可权是行政权中较为重要的一个限权权力,关系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更是在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改革的重要环节,因此,完善对行政许可权的法律规制是时代的要求,更是突破改革瓶颈期的重要手段。规范对行政许可设定权的法律规制,对行政许可的设定项目进行严格限制,能够更好的实现“简政放权”的政治目标。

  2、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将近40年了,我国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政府管制到如今的市场化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自由发展,经济发展模式已发发生巨大变化,经济由政府主导到如今的市场主导,而行政许可所设定的项目也逐渐减少,逐渐放开市场的门槛。正因为行政许可权涉及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关系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同时,也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市场稳定等方面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权的法律规制,使得行政许可按照法治社会的要求进行设定与实施,更好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手段

  正如前文所述,行政许可权是一种限权型的行政权,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越多,将越会扩大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会缩小经济发展的范围。基于对公民权利保护的角度来说,完善行政许可设定权的法律规制能够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对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设定主体、实施主体、设定程序、后续监管等进行严格的法律规制,只对必须经过审核才能介入的领域才允许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法律规制下的行政许可才能成为公权力与私权益之间润滑剂,在政府干预相对人权益时更好的调节相关矛盾,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注释:

  1 罗文燕:行政许可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7页。

  文/唐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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