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中依法保护文物实施策略的探究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法治文化,文物
  • 发布时间:2015-10-29 10:32

  【摘要】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建立相配套的主导文化体系,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物保护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文化的手段进行文物保护。如何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实现依法保护文物,就要分析和研究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一些依法保护文物的相关实施策略;进而通过推进法治文化互动,促进文物保护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法治文化;保护文物;文化建设

  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建立相配套的主导文化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更应该采取法治文化的手段来开展文物保护的工作。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文物保护法修改的决定》,使得法治思维推进了文物保护的工作之中,同时使得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更全面的法律保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不断修正,更加催化了法治思维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结合。因此,本文将对实现在法治文化建设中依法保护文物的严峻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提出实现依法保护文物的一些措施,进而推行法治文化的互动,提高文物保护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时间的流逝与社会发展的变迁,在历史的长河中能够流传至今的文物已为数不多,我们应该意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文物保护的法治意识,增强依法保护文物的紧迫感。近年来,我国虽依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地方文物保护规章,有效地推动了依法保护文物的工作,但亦有不如人意的地方。这些年来,不管是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还是城市改造的拆建,对文物的冲击和破坏都是较为严重的。以下将对我国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

  1、文物的价值认识不够,依法保护的意识不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越来越注重。国内文博专家指出,“遗产的价值观直接决定了公众对其所抱的态度,决定了政府对其所采取的措施。”。[1]由于人们对文化遗产价值认识相对比较肤浅,缺乏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所以导致了社会上很多忽略文物的历史价值,破坏文物的现象。有些人仅从眼前的经济利益来衡量文物的价值,把文物视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物。由于人们的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不强,因此对那些相对来说比较“普通”文物遗址、遗迹持有可有可无的态度,因此只注重对“重要”的或“重点”的文物进行保护,而忽略对“普通”文物遗址、遗迹的保护。

  2、建筑性文物的保护力度不足

  现如今,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建筑商越来越重视自身利益,为了新的建设工程,肆意拆掉建筑性的文化遗产,从而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冲击和破坏。因此,那些拥有丰富而稀缺的历史文物资源,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消失。在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很多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珍贵的文化遗产等毁于一旦,就算是那些存下来的建筑性文物,在高楼林立中也是度日艰难。这些现象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没有进行有效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相关部门对建筑性文物的保护力度远远不足。

  3、缺乏配套的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关于文物保护的法律责任的问题,在我国仍然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只是在各个行业的法律法规或者通知规定中有所规定,但均不全面,他们在职责及管理问题上的存在着些许漏洞。虽然保护文物在国家有关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目前文物保护机制的不健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在文物遭受破坏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与处理,出了问题互相推诿。因此,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法制体系和法制环境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4、缺乏专职文物执法队伍和有效执法手段

  文物执法部门既没有专职队伍,也未赋予有效的行政强制措施,文物执法部门只有行政处罚权[2]。这种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本身的不健全,以及执法人员缺乏综合性的文物保护专业知识,加之文物执法环境差,文物部门权威不够,这些执法的客观条件均是造成难以展开法律保护的原因。另外,一些文物屡遭破坏,与违法违规的成本过低有关,这种偏轻的处罚力度,显然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二、依法保护文物的实施策略的探究

  在现有历史文物保护体制下,我国文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作为拥有五千年优秀文化传统的古国,在历史文物保护数量上甚至不及一些边临小国,这是我们需要深思的。基于历史文化遗产现状及我国现行文物保护体制,城市化进程中的文物保护,必须着力解决文物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致力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法制健全为支撑、财政加大投入,全民踊跃参与的良好环境。

  1、增强法治理念,尽快实现法权观念的转变

  面对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理念和观念陈旧,要在不断增强法治理念的基础上,尽力实现法权观念的转变。在传统社会里,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形成了权利崇拜,政府支配一切,社会生活随领导人的意志和注意力而转移,强大的行政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造成了权力的专横。要实现依法治国,依法保护文物,就必须明确公共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委托,法律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不仅公民要守法,掌权者更要守法,各级领导人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这样就突出了法律的权威性,使文物保护法律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2、破解文保难题,依法化解文物保护的矛盾

  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的矛盾突出。虽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重要问题,因为它是破坏文物的主要诱因,解决不好,文物保护就不能走出困境。这些问题的解决,靠“人治”是难以化解的,只有通过“法治”才能统筹经济、文化、社会效益,规范各方面的利益,保护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文物保护中的矛盾,只有通过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文物保护执法体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妥善解决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的矛盾,才能使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和谐发展。

  3、健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要依靠法治力量对文物违法行为敲响警钟。文物安全是文物事业安身立命的根本。确保文物安全,依法行政是保障,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支持地方各级文物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督察,特别是对那些违法事实清晰、案件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高的法人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留情,让全社会看到文物部门依法行政的坚定决心,切实扭转文物违法案件高发的态势。推进法治建设与文物保护互动,要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行政权、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被滥用。当前,在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保护文物的舆论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严惩知法犯法、贪赃枉法。我们必须克服制度上和观念上的障碍因素,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营造出强烈的法治文化氛围,推动依法保护文物的实施。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的执法水平

  当前,文物部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造成执法力度软弱。要尽快在综合文化执法大队体制内,设立文化遗产保护分队,履行文物保护和非遗保护的法律职责。要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培养懂法律、懂文物鉴定、懂管理、会执法的专业文物管理和执法人员,提高文物保护和执法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物管理执法队伍,这样才能适应文物保护规模和文化强省建设,更好的行使依法保护文物的职能。

  三、推进法治文化互动,促进文物保护健康有序发展

  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法治文化蕴含着法治精神,其直接意义在于,它能够将法律的具体内容和知识提升到法治精神的层面上来,并以文化理念的传导、文化形式的感染、文化氛围的创造为目的,把公民的理性思考与感性态度结合起来,从而增强法律的尊严性和法治传播的公信力。推进法治建设与文物保护互动,必须以培养法律信仰为核心,以保障公民权利为价值取向,以规制行政权力为重点,实现法治建设和文物保护的良性发展,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

  1、强化法治文化教育功能,增强保护文物的责任感

  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不仅要宣传各项法律法规,让人们对法律法规了解、熟知,更要将法律知识寓于文化思想传播之中,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变法律知识的单向灌输为春风化雨般的文化熏陶和教育,真正使法律意识、法治理念融入人们的头脑,融入人们的日常行为当中,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3]。作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推进法治建设与文物保护互动,要加强文保单位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通过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中开设法治文保专栏、建立专题网站网页、开设微博、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设立咨询热线等方式,沟通社会联系,实施文物保护互通式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2、深入开展法治文保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

  推进法治建设与文物保护互动,要以开展活动为抓手。通过开设《文物保护法》普法专栏,发放文物保护的宣传资料,举办文物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了解文物保护法律知识。利用“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文保节日,开展依法保护文物成果展,文物保护法律咨询活动,增强依法保护文物的社会影响。通过保护文物,共建精神家园文艺演出活动和文物保护公开执法行动,让广大群众参予到保护文物中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参予度,提升法治文保建设的感召力,增强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

  3、充分发挥领导牵头作用,落实职能部门文保责任

  领导重视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要通过推进法治建设与文物保护互动,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什么是文物,怎样依法保护文物,以及依法保护文物的迫切性、重要性,积极牵头组织文物保护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把依法保护文物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例会,检查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行政考核内容,切实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依法保护工作抓起来、管起来。要将文物保护“五纳入”列入法制要求,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把各级领导依法保护文物的责任进一步具体化。

  4、弘扬法治价值文化观,提高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水平

  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尊法,依靠法制宣传教育可以实现。但是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文化观的真正形成,从根本上讲要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度才能逐步培育形成。推进法治建设与文物保护互动,要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开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责任落实到位;损毁文物保护失职,追究责任到位;破坏文物违法犯罪,移送处理到位;保护文物有功,奖励表彰到位的良好局面。

  5、坚持依法保护科学利用,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繁荣发展

  文物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基础性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保护开发利用明清、民国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有目标地进行地方历史研究和文化研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与其他内容形式的社会教育,发展旅游事业。总之,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在保护好文物资源上下功夫,坚持在利用好文物资源上动脑筋,坚持在管理好文物上做文章,用法治的理念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繁荣发展。

  四、结语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的依法治国理念的全面推进,加上《博物馆条例》的颁布,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很大的推进。然而文物保护的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本文分析和探究了在法治文化建设中进行依法保护文物存在的问题,从而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究,提出一些依法保护文物的实施策略,探究如何推进法治文化的互动,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由于个人的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有限,论文中对文物保护和法治文化的论述可能存在片面之处,但笔者希望能够抛砖引玉,通过此篇论文,吸引更多的专家参与到对依法保护文物的实施的研究中来,促进依法保护文物的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陆建松.什么是应有的文化遗产价值观[J].文汇报.2007(11).

  [2]庄孔韶.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与实践的思考[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报).2009(9).

  [3]李吉斌.人人树立保护文物意识[J].法制日报.2012(05).

  文/康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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