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分析及其规制思路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知识产权,知识经济
  • 发布时间:2015-10-29 09:56

  【摘要】“知识经济”,即指以知识运营为主要经济增长方式的经济形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发展方式,与普通发展模式相比,此经济形态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优势。加之近年各种主客观限制因素的影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对群众个人财产及人身权利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由此,必须对全民理念注入法律意识,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使之慎重对待知识产权,并为维护知识产权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本文围绕当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典型特征展开论述,并藉此提出了相关规制构想,以期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侵权特征;商标专利权;无形资产

  一、引言

  就目前国内现状而论,大部分群众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导致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从而使得大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频现,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也有碍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对于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大有裨益,对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等方面亦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典型特征

  1、侵权类型多元

  以立法视角入手,可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归为两类:直接性的侵权行为和间接性的侵权行为。前面一种行为,不言而喻。而“间接侵权行为”,则是指那些行为本身并不侵权,但其行为的发生促使或者间接导致了侵权行为的行为。例如,很多不法分子为了不被相关人员察觉,只是将某一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关键技术进行出售;还有一些人不参与直接侵权行为,却为他人的侵权轰动提供辅助或者便利条件,如运输、藏匿等。

  2、行为高技术性

  由于各种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侵犯知识产权的手段、方式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少新型的侵权行为逐渐出现,危害性极大。同时,在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广泛应用背景下,侵权行为的技术含量也愈来愈高,这给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防范以及责任认定等方面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维权工作难度也在不断提高。比如,很多不法分子利用新型的电子技术,对一些著作、图表资料以及影像制品等进行多次扫描和复制,快速且轻易就将他人的知识成果进行“转让”,并从中谋取高额利润。

  3、触及范围广泛

  因知识产权的独特属性,在同一时间段内,某一知识产权可能被产权所有人以及其他不法分子同时使用。当然,这种使用方式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区域。在高科技手段的“簇拥”下,使得侵权行为向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并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地传播。同时,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使得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很多不法分子不需要出门,便可以以“网络黑客”的身份肆意侵入他人的数据库,窃取相关的信息和技术。

  4、侵害形式特殊

  通常侵权行为是指一些违法侵占、妨害或者毁损行为,这些行为的发生与事物之间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而就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来说,它具有某种特殊性,并涉及到对原产权的剽窃、篡改和模仿等。这些侵权行为一般会对原作者的思想内容等产生直接的影响,但与其物化载体并无关联。

  三、规制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构想

  1、推进司法革新

  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内相关部门遵循世贸组织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力度,使得司法执法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针对知识产权的一般司法保护程序可归结为:当权益人受到侵犯,向有关法院提起对于侵权人的民事或者刑事诉讼;法院再根据有关事实,追求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或者民事责任。然而,为进一步达到司法手段的优化目的,笔者建议可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扩大,使之全面覆盖专利、著作或者商标侵权行为的保护、不正当知识产权竞争权的保护、技术产权转让及其他与人类智力成果相联系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利的保护等“枝干末节”处。

  2、完善立法保护

  现实中,国内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并不到位,法律体系也有欠完善,究其原因所在,主要取决于国民整体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加之立法机构对其重视度的不足。基于此,亟待革新当前立法,夯实其相关立法基础,通过立法的方式赋予合法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产权及其他相关的精神权益的保护。一旦某一产权所有人受到知识产权的侵害,便可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积极借鉴国外先进保护经验,结合国情,共同创建兼具科学性与先进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相关维权工作奠定法律基础,使之有法可依,依法行事。

  3、践行“双轨制”

  即指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既有司法手段,又有行政手段,这两种保护手段相互配合,发挥合力作用。就目前情况来看,行政手段仍是维护知识产权的“主力军”。为了充分发挥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效果,目前国内已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例如专利局、工商管理局、商标局等。这些部门通过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具体使用过程以及相关复制品的使用等进行审查和管理,并采用各种手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相关部门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过程中,必须根本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秩序,依法合理的履行职权与义务,最大限度保证执法最大效益,维护人们的合法产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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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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