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质押融资中企业的能动性研究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专利质押,融资
  • 发布时间:2015-10-29 10:02

  【摘要】基于专利质押的风险,以企业的视角,从质押贷款的整体流程中挖掘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探讨有效的防范风险的举措,有助于专利质押融资的良性、快速发展。

  【关键词】专利质押;企业;能动性

  目前,在专利质押贷款业务中,主要涉及主体包括政府机构、银行、企业、中介服务机构。银行和企业是该业务中的供给和需求方,是核心参与者。从享有专利权的企业角度来说,企业的技术水平、市场运作、专利权的保护程度等因素影响专利质权,势必会对专利质押融资中的各方当事人利益产生巨大风险。而企业作为专利权的拥有者,可以调动更多的资源,在相关技术上更为专业,对专利的法律状态也尤为知情,作为出质人的企业而言,在专利质押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撬动专利质押顺利开展的杠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对于降低融资中的风险,减小银行的顾虑,推动专利质押的顺利开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下面基于专利质押的风险,从企业的视角,探讨有效的防范风险的举措。

  一、提供优质的质押标的物

  专利质押融资是利用专利权作担保,保证借贷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可以让质权人通过折价、拍卖等手段获偿。而作为标的物的专利权价值大小、稳定性如何,折现能力则成为银行关注的重点,也是专利质押的基石。企业在申请专利质押贷款时应重视标的物的质量。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提出专利质押融资质物筛选的实施原则,包括:质物是已被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至少已实施2年,且至借款申请日,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处于实质性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盈利能力,从借款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8年,实用新型有效期不得少于4年。该准则对作为质押标的物的专利做了基本的限定,国内主要银行也依据上述原则,制定了相应的操作准则。因此,企业在筛选可作为质押的专利权时,需满足银行的基本要求,必须使其同时具备合法有效、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产权明晰,可以办理质押登记等特征。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优先选择核心专利申请质押贷款。而核心专利通常涉及企业的核心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企业也足够重视,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在技术上具有一定的优势,更符合银行质押贷款的条件。

  二、重视贷前调查与评估环节,展示企业价值

  贷前调查对于银行判断是否能够对相关企业发放贷款至关重要,是银行防控信贷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对于专利权质押贷款亦不例外。由于专利权的法律特性,贷前审查和评估环节的重要性尤为突显。贷前调查往往由律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则由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完成。配合中介机构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利于质押融资业务的健康、良性开展。客观的抵押资产评价能够公正合理地使得企业获得贷款额度,保护其应有的权利,更好地从抵押贷款中获得帮助,而对于银行而言,客观的评价报告能够为银行正确确定抵押物担保债权的范围,降低抵押物处置风险,从而更大程度保证贷款的安全。

  目前来看,银行对高科技中小企业贷款时,主要是看企业的经济效益、看重的是他们将来的发展潜力,所以在评估环节通常将企业的价值作为有力参考。判断企业的价值主要是依据其盈利能力,资产总额、净资产收益率、杜邦分析等诸多相关的财务指标,根据其指标来确定企业整体的市场价值。而企业的价值也往往作为评价因子影响专利价值的评估5。企业价值与专利权价值有着正相关关系,企业价值高可以保证企业的还款能力,推动企业专利权的评估。故而在贷前调查和评估环节中,企业应重视自身价值的展示。

  三、提升企业实力,完善专利保值

  1、提升企业的自身综合能力

  专利权的价值是通过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获利实现的。在企业自身条件方面,企业知识产权技术含量、知识产权是否为企业核心技术、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管理者素质、企业信用状态等因素对银行贷款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良好的企业发展和运用是知识产权保值增值,以及成功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转变的重要保障。因此,为促进专利质押的顺利进展,企业应不断完善自身条件,特别应关注:一是立足创新,提升专利的技术含量,使拥有的专利具有技术先进性;二是合理进行投融资管理,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促进企业的高速发展6。

  2、积极维护专利价值

  在专利质押中,出质人享有专利的实施权,其相应负有保护专利权不受侵害,积极维护专利价值的义务。为了保障质权人的利益,出质人必须尽到合理义务保证专利权有效存在,积极办理有关缴费等手续。企业应努力将专利技术加入行业标准中,并在基础专利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挖掘更多周边专利,形成专利保护网;另外,企业应保护专利技术,避免因专利技术泄露或未缴纳专利年费等人为因素而导致专利价值降低或专利失效。

  此外,在我国市场有很多高仿产品,影响了正规产品的销售。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专利权人若消极地不行使追诉权,既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又不及时索赔,应得的损失赔偿额也不能及时获得,这无疑会降低质押的专利权的价值,给质权人造成极大的损害。

  四、结论与展望

  专利权质押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型途径,作为专利权质押中的核心参与者,中小企业从自身出发,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从质押贷款的整体流程中挖掘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如在标的物的选取、贷前调查与评估环节、提高企业整体实力、维护专利价值等方面做足功课,做好专利质押中的实质性工作,有利于风险的有效控制,有助于专利质押融资的良性,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杭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及对策陈李东子等《中国外资》2013年3月下总第285期

  [2]专利质押融资的质物筛选系统研究朱国军等《中国科技论坛》(2011年11月)第11期

  [3]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价值评估难题及应对武传刚《江苏科技信息》2013年1月

  [4]无形资产融资要防控有形风险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法律风险分析与对策赵廷军中国城乡金融报/2009年/7月/15日/第A03版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问题研究王斌《现代商贸工业》2014年第5期

  [6]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意愿分析杨莲芬等《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第41卷第2期

  文/成春旺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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