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商业贿赂的基本含义与法律特征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商业贿赂,法律特征
  • 发布时间:2015-10-29 09:12

  【摘要】商业贿赂是商业社会的产物,但贿赂一词却自古有之。我国古代法律明确规定贿赂为财物,例如在(唐律》中规定“请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诸受人财而为请”等,并对贿路罪实行“计脏论罪”,这里的脏就是指财物的多少1。贿赂虽然被解释为财物,但在人们的观念中,这种财物因目的的不正当性而区别于通常意义上的金钱或财产。那么究竟什么是商业贿赂呢?本文从商业贿赂的基本含义和法律特征的角度对商业贿赂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法律特征

  一、商业贿赂的基本含义和立法规定

  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即1896年德国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就将商业贿赂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规制。然而,尽管反商业贿路行为已经经历100多年的历史,商业贿赂却并未因此而消失,反而越演越烈。

  那么什么是商业贿赂呢?我们可以从经济法层面界定商业贿赂的含义。商业贿赂是指在商品交易(或服务)活动中,经营者为获取交易机会,特别是获取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通过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2。商业贿赂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成为各国反不正当竟争法规制的对象。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发布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路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直接使用了“商业贿赂”并对其进行了解释,即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暂行规定》对商业贿赂中的财物作了规定,它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而商业贿赂中的“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二、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

  在经济法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正当低价销售商品行为、商业诽谤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等等。与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商业贿赂行为,有以下方面的特征。

  第一,商业贿赂行为具有普遍性和隐蔽性。在商业活动中,商业贿赂司空见惯,而且人们普遍对它不以为然。同时,商业贿赂一般都是以避人耳目的秘密方式进行,具有很大的隐蔽性特点。例如,在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等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个人一定比例的价款。而有些贿路方式与合法的商品促销行为又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如佣金、附赠等行为。

  第二,商业贿赂行为具有多重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所谓多重违法性是指某一行为的实施将触犯不同领域的法律规定。商业贿赂行为除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还可能涉及对(会计法)、《税法》、《刑法》的违反。此外,商业贿赂行为通常伴随着刑事贿赂罪的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由其多重违法性得以说明。具体而言,商业贿赂不仅损害公平竟争、破坏竟争秩序、侵害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败坏商业诚信。

  第三,贿赂手段的多样性。贿赂的手段一般仅指行贿人行贿的方式。商业行贿行为的手段包括了直接提供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具有多样性特征。直接提供财物进行贿路又称为财物贿路,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财物的范围包括金钱、有价证券、物品。商业贿赂行为的另一种手段是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其他不正当利益应当包括指财物以外的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物质性利益指那些间接体现为金钱价值的利益。

  第四,商业贿赂行为具有明确的商业目的性。商业贿赂行为通常伴有非常明确的商业目的性,正是这种商业目的才驱使经营者去进行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给予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行为的本质特征。

  三、结语

  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范畴中的一种,准确把握经济法意义上的商业贿赂的含义和法律特征,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商业贿赂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通过立法进行规制商业贿赂的必要前提。我国反商业贿赂的立法主要表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3、《刑法》以及其他一些部门规章等数目繁多的零散规定中,进一步完善反商业贿赂的立法已经迫在眉睫。我们需要做好反商业贿赂立法的顶层设计,通过不断制定专门的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有效地遏制商业贿赂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注释:

  1 陈兴良:“关于贿路的比较研究”,载《当代中国刑法新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46页。

  2 王兴运、周一平编著:《经济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8页。

  3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文/吉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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