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 来源:环球人文地理
  • 关键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 发布时间:2015-01-08 08:51

  【摘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了少数民族的辉煌历史,是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是少数人民群众先进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对少数人民的科学思维方式、文化、想象力的继承,是文化多样性的精彩呈现,是保护文化主题以及文化主权的根本依据。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存在很多问题,为保障少数民族的集体智慧,让劳动人民的文化精神得到永恒的传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随着全球化以及世界文化的不断融合,全球范围内的文化交错现象越来越普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提出了较大挑战。作为孕育少数民族的历史痕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发展中承受了较大的冲击,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逐渐被挤到了边缘。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是对先人的尊敬与纪念,是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全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对我国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国际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逐渐增大,各种保护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世界人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作为少数民族的民主精神传承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对祖先意志的继承与发扬。对少数民族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该民族的基本标志,代表了该民族曾经的辉煌程度,,是维系该民族团结一致的力量源泉,在少数民族千百年来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

  1.1 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促进文化多样性

  在世界范围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不乐观,受到战争、经济、现代科技、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痕迹正在逐渐淡去。作为远古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历来都比较重视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现和保护工作特别是是随着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的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和人民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很多民族都快被完全汉化,而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在汉化过程中逐渐被人们遗忘,因此保护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如果不再对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成了汉族一家独大,其他民族人民只能从身份证上看到自己的民族,而对于自己民族的文化却一无所知,原先五十六个民族文化多样性将被彻底打破。

  1.2 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少数民族人权的维护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千百年来发展历程的见证,是专属少数民族自己的独特标志。我国宪法规定五十六个民族一律平等,而少数民族甚至在某些方面享有特殊权利。从历史意义上来说,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对少数民族人权的维护,是对少数民族千百年来对中国所做贡献的肯定。

  1.3 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有助于社会和谐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经过历史沧桑巨变逐渐沉淀,最终形成五十六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由于历史原因,汉族成了五十六个民族中最庞大的一个,构成了统治国家的主体。而少数民族在科学、体育、教育、经济等方面都需要国家的扶持。现在中国的现状是多民族共同治理、共同发展,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繁荣。和谐社会是当今中国的社会主流思想,只有实现了各民族团结一致才能真正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和谐社会。由于一些历史遗留原因,总有一部分企图不轨的人妄想破坏民族团结,并利用一些威胁论蛊惑人心。通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能够让全国各族人民知道那些所谓的威胁论只不过是少数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扭曲事实编造出来的谎言。通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能够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1.4 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符合国际社会的要求

  全球化发展导致不同文化互相冲击,基于此,许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国际公约有明文规定,例如《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公约,由此可见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2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

  2.1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承性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是指文化具有被人类以某种方式代代相传,保证文化的存在,避免文化消失。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具备传承性是因为其具备历史价值以现实意义,是浩浩汤汤的历史潮流下涌现出的巨大财富,需要被后人所继承并永恒相传。

  2.2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社会性

  社会性是指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发展与继承都离不开社会本身,这些非物质文化本身就是社会的一部分,集中体现人类的创造力以及认知能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性源自于其文化的社会性,所有与其相关的活动离不开人的实际活动。

  3.3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

  无形性是指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一种抽象、变动以及以来人的精神观念而存在。非物质文化虽然具备物质因素,但其价值体现却需要通过言语、动作、记忆等方式体现和传承,其中的所有活动共同组成一个动态过程。

  2.4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元性

  多元形是指少数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式不尽相同,即使同一文化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呈现的形式也具有较大差距。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性主要取决于文化本身,其形态的不同也体现了地区、群体、时间等不同因素下的发展历程,是对历史的总结,由于不同的发展因素导致不同发展历程,其形态也各有异。

  2.5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

  活态性是指少数名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表明文化的创造在动态中完动态中逐渐形成的成,其本身所具备的各种特质也是在动态中逐渐形成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独特的民族文化,表现为主体在特定条件下的活动,离开活动性,文化将失去其精髓,也不具备任何历史意义。

  3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3.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国内汉化以及国际文化的共同冲击,很多极具历史意义的文化正在消失殆尽。很多少数民族的依靠口头传授以及行为传承的难以通过文字记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亡,许多有纪念意义与研究价值的历史实物都遭到毁坏或者由于盗墓者非法买卖已经战争掠夺流向境外。国人并未有太多紧迫感,甚至安于现状,觉得这些是与己无关,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在强大的汉族文化以及西方文明的冲击下,人们在学习外来文化的同时忽略了对自己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导致自身文化受到重大损害。

  3.2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保护缺乏统一性与协调性

  对于少数部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统一性与协调性。文化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难以通过良好配合形成合力。少数地方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超负荷开发与破坏,让现代文明取代传统文明,而相关组织之间的内部矛盾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在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文明建设的取舍上存在较大分歧。有时候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仅仅局限于一小部分,形象的比喻叫做碎片保护。通过对这些碎片的保护仅仅只能保留一小部分,还会使得整体文化变得残缺不全,难以形成统一保护,就如同动物园保护濒危动物一样。

  3.3 非物质文化遗产竞争力弱化

  近百年来,中国人经历了由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的的过渡,对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冲击是巨大的,而对于一些少数民族来说更是直接由原始社会向现代文明跃进,因此原先的文化被快速抹去,非物质文化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竞争力不断弱化。二十一世纪进入电子信息时代,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找到继承人,年轻人不愿意学习这些看来似乎被时代抛弃的东西,即使有人愿意传承,也难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用来谋生,只能当做业余爱好。因此非物质文化就在这样的潮流冲击中逐渐埋没。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消费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已经不再满足单一形式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投身于现代文明娱乐方式中。

  3.4 相关法律保护存在空白

  近些年来,相关部门虽然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展开讨论,并呼吁全民重视少数民族的文化,但并未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专门保护。对于破坏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只能遵照总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法律的不健全,当前的法律体系并不能满足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求,经常会出现法律空白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立法层次低,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相关保护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对具体保护方法及保护标准没有清晰的规定。

  4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措施

  4.1 树立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只是相关部门的义务,而是全国人民共同责任。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国人只关心与自己具有密切关系的事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似乎离我们很远,因此很多人对此并不在意。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涉及范围广泛,仅靠相关部门的保护难以保证文化的全面性与时效性,很多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偏离了正轨,更有甚者非物质文化在流传的过程中逐渐失去原先的意义,完全变成另一种文化。在非物质文化如今四面楚歌的情况下,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树立保护祖先遗产的意识,将传统文化全面健康的传承下去。

  4.2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一保护意识

  基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保护缺乏统一性与协调性,因此必须建立统一机制。政府部门应该针对目前的窘境发挥主导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遇到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后统一大家的意见,通过共同的准则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针对现代文明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二选一的困境下,必须正视历史,不要因为眼前利益丢弃祖先的遗物。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上要建立健全的保护措施,保证非物质文化的完整性,避免碎片保护,实现全面保护,让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汁原味的传承下去。

  4.3 激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人们淡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很多人不愿再从事这方面工作,在经济全化的今天,从事这些工作不仅收入低微,更显得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措施,给予从事文化保护工作者一定的物质保障与精神嘉奖,以此鼓励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并让更多的人自觉加入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中。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可以建立相关的专项基金,加大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力度。

  4.4 颁布专门的法律法规

  原有关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数量极少,仅有的几部法律存在系统的缺陷,对很多情况并未作明确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出台新的法律法规,针对各种情况作出规定,系统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各种保护机制,对各种破坏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严惩不贷,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嘉奖,使传统文化得到良好的继承与发展。

  结束语: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少数民族人民而言是民族之根本,是全体国人的宝贵财富。其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适当措施,同时需要全体国人共同努力,保证这些民族精神得以代代相传,从现实情况来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汪立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教育[J].民族教育研究.2013,6:61~65

  [2]宋建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J].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7:120~127

  [3]覃志鹏.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前沿.2012,11:89~93

  曹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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