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抚慰金的确定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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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0-11 13:53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法律制度逐渐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增强,维权自然在不断增多。精神抚慰金是当前维权损害赔偿中涉及比价多的内容,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精神抚慰金如何确定,才能既可以维护当事人利益,同时又不失法律的公正性,是司法实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精神抚慰金包括国家损害赔偿精神抚慰金、行政赔偿精神抚慰金以及民事侵权精神抚慰金等,本文所论述的是民事侵权中精神抚慰金的法律分析。
【关键词】精神抚慰金;确定
根据当前国际立法现状,在法典、法律条文中明确提到精神损害、精神抚慰金的国家并不多,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民事侵权行为中,精神损害的发生是非常容易的,身体受到损害、财产受到损害等都有可能伴随着对受害人精神的损害,但是如果立法过于宽泛的对人的精神加以保护,很容易带来权利的滥用和维权行为的泛滥的想象。所以,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的界定以及精神抚慰金的确定都是持着非常严谨的态度的。一方面,我们在立法中承认对人的精神的保护,设定精神抚慰金,但另一方面,精神抚慰金的审核以及数目的确定有要求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加以监督。那么具有而言,我国的精神抚慰金的确定具有有怎样的法律规定呢?
一、精神损害的法律性质分析
对于精神抚慰金确定的法律分析,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在法律性质上如何认识精神损害。显然,在法律性质上,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过去,有些学者曾提出精神损害属于身体损害的一种,但是之后都被推翻了。那么,精神损害的法律性质到底是怎样的?首先,精神损害具有非财产性,精神损害是人们在面对一定情形时在内心深处的一种痛苦的感受,并不能用财产来衡量;其次,精神损害具有独立性,它并不完全依附于人身损害或则财产损害,当然,存在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时,可能伴随着精神损害,但有些时候,精神损害可能独立发生;再次,精神损害具有单一性,精神损害的结果是人的情感的伤害,是单一的。这些精神损害的法律性质,在确定精神抚慰金时,应该充分结合精神损害的法律性质。
二、算定精神抚慰金的司法难点
正如上面我们所说的,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所有的侵权类没事案件都会伴有当事人的精神抚慰金的请求,可是在实务操作中,即使确定了精神损害的存在,如何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也是司法程序中的难点。
首先,损害程度无法衡量。在民事案件中,财产损害的损害程度是非常容易确定的,损失数额、可能获得利益的丢失等都可以有明确的数额依据,法官完全可以按照固定的数额进行案件处理,当事人也无法推翻既定的数额认定,与财产损害相比,人身损害的确定相对复杂些,但是目前有伤残鉴定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法,这些都可以知道法官科学的认定人身损害赔偿。然而,精神损害则很难衡量,根据精神损害的法律性质我们可以发现,精神损害是受害人内心的一种感受,而这样的感受其他人无法有完全准确的判断,同时,这种感受也很难被明确下来。此外,对同一情况,不同的人其精神受到的损害可能完全不同。由此可见,精神损害的无法衡量,与之相对应的精神抚慰金也就很难确定。所以说,损害程度无法衡量是算定精神抚慰金的一个难点。
其次,精神抚慰金很难与精神损害形成对等。一方面,是由于精神损害的衡量存在困难,完全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来决定,而不同的法官其裁量结果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样,就造成了精神抚慰金与精神损害的不对等;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精神损害都是可以通过金钱来弥补的,所以说,通过精神抚慰金来弥补精神损害,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不对等性。总之,精神抚慰金很难与精神损害形成对等也是当前算定精神抚慰金的司法难点。
三、我国法律中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方法探讨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精神抚慰金确定方法主要包括酌定赔偿法、固定赔偿法、最高限额赔偿法、医药费比例赔偿法等方法,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各种赔偿方法都有适用,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标准。
酌定赔偿法,既由法官根据案件情况酌情给予被害人一定精神抚慰金的方法。这种方法给予法官很高的自由裁量权,而法官的素质高低不一,办案能力也有差别,所以说,在最终的抚慰金数额上,就可能存在不公平的情况,容易造成当事人的不满,但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将法与人情相结合,有利于在法律中体现人性。
固定赔偿法,就是采用固定的数额,将精神损害“量化”,比如,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不同的等级数额不同。这样的方法可以实现表面上的公正,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同样的伤害带来的实际精神损害是不同的,身体受同样的伤害,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创造人和其它人的精神损害可能就不同,所以这种方法无法实现实质的公平。
最高额赔偿法就是国家规定精神损害的最好损害赔偿数额,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不超过这个数额的范围内酌情处理;医药费比例法则是指精神抚慰金的确定以基础的伤害医药费的比例来确定,与固定赔偿法较类似。
四、结语
精神抚慰金的确立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高杰.精神抚慰金的确定原则[J].中国审判,2013(12).
[2]金永军.关于抚慰金的几个问题[J].民商法从轮,2011(11).
文/李复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