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诉工作如何促进社会矛盾之化解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公诉工作,社会矛盾
  • 发布时间:2015-10-11 15:46

  【摘要】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检察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的新使命。公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着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何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摆在公诉部门面前一个新课题。

  【关键词】公诉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影响

  一、引发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素

  现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引起的社会矛盾。我国近几年经济飞速发展,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但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大会引起诸多社会矛盾,如果不将这些社会矛盾有效的化解,就可能进一步上升为刑事案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二是经济不发达、基础教育相对落后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邻里之间因为宅基地纠纷、邻里之间因通行、排水、建房等日常问题引发的纠纷仍占有相当的比例,这部分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可能激化矛盾,使一般的邻里纠纷发展成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我院办理的相当一部分故意伤害案件都是由上述纠纷演变而成的。

  二、社会矛盾突出的主要原因

  上述社会矛盾具有类型多样、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的特点,产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最近几年发展快速,文化教育、思想教育、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相对经济发展滞后,人民群众整体文化水平还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很多通过协商或正常法律途径可以解决的问题,人们却通过一些简单粗暴的手段来处理,这样往往会激化矛盾引发一系列的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职能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是不依法办事,少数甚至徇私枉法也是产生上述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很多社会矛盾刚开始的时侯,人们也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由于部分处理矛盾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不能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处理社会矛盾,导致群众对政府机关的信任度降低,本应由政府按照法律规定解决的问题,他们却私下用非法过激的方式解决,进而引发刑事案件,有的甚至发展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三、公诉工作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之途径

  面对以上诸多的社会矛盾,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责所在,以身作则,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公诉工作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化解社会矛盾对于公诉工作的重要性。其次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廉洁的处理每一起刑事案件。再次,要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第四要积极运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第五要积极进行法律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具体措施如下:1、定期组织公诉部门干警进行专业知识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才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定性及量刑情节,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2、在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处理结果信服;3、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对于彰显法律的惩治、预防、教育、引导功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公诉部门在办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情节较轻的普通刑事案件时,要不断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引导双方通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所在单位等作和解工作,促使双方和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执法办案考评机制,使公诉执法办案活动更加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4、要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不起诉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救助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化解涉检上访案件,消除矛盾隐患;5、公诉部门要在办案过程中结合办案实际和地区特点,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通过法制宣传和教育,能从根源上唤起民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和精神,促进一个诚实守信、公平友爱、互谅互让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社会形成自我消除、化解矛盾的良性体制,这是公诉部门履行其法制宣传和教育职责的更为深远的含义所在。

  社会矛盾是部分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否定矛盾,而是要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求得和谐统一。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要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加大化解社会矛盾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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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衡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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