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客体性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指依据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施加可控性影响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无疑首先且主要具有主体性,但同时我们还应关注其“客体性”,即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具有的受约性、对象性等特征而使其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客体性

  学界在探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时候,往往热衷于其主体性的争论与思辨。诚然,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理所当然具有主体性,但我们也不应该忽视其客体性。科学揭示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内涵,从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建设以及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界定

  众所周知,主体是一个哲学范畴,在哲学上,它有多重含义,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指“实体”,即被理解为事物的属性、状态和作用的承担者。比如我们说物质是运动的主体就属于这种用法。二是指事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如赣龙铁路的主体工程已完工便属于这种用法。三是指逻辑意义上的主体,即逻辑判断中的主语、主词。四是指人,其内部又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凡是人就是主体,这如马克思所说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界。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作为某种活动的发出者才是主体,并认为这一主体是认识者、实践者,被认识和实践的对象就是客体。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界定,实质上就是用哲学上的主体理论来观照思想政治教育。那我们能否选择哲学主体的全部含义来指导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界定呢?答案是否定的。那究竟选择哪一种呢?由于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因而其教育者和教育对象都是人,因此,我们可以甚至只能选择第四种含义,即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据此,我们可以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界定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指依据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施加可控性影响的组织者和教育者。简言之,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动者和实施者。

  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客体性及其表现

  本文所说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性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具有的受约性、对象性等特征而使其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它具体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活动受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和环境的制约。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根本任务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领和促使教育对象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阶级需要的思想政治品德。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但是这一客体与一般客体(如自然物、动物等)不同,一般客体是一种自在的、无意识的存在。而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则具有思维和丰富的主观世界,是一种自觉的、有意识的存在。它不是纯粹被动的客体,而是具有思维能力和主观能动性的客体,是积极性的、“主体性”的客体;从教育对象的构成上看,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因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所从事的职业、所在的年龄阶段等不同而构成不同层面的群体,作为每时每刻都在活动着思维着的活生生的人,其情况也可谓千差万别。教育对象实际情况的差异性,制约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只有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不断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才能使教育具有针对性和取得教育的实效。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又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这种环境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环绕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教育对象周围并对其产生影响的客观实在。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作为一个系统,具有广深性、动态性、具体性、渗透性,潜移默化性和部分可创性等特征。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影响与人的作用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一方面,说明人能够作用于环境,人接受环境的影响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能动的。另一方面,又说明人生活在环境之中,一刻也不能脱离环境的影响,环境影响人、创造人。由此可见,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活动受制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和环境,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导性活动不是任意的,而是受约的,必须因“客”而引,因“境”而导。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及其教育活动被客体所审视。思想政治教育不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单向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活动,也不是单向改造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过程,而是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双向互动的过程。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大体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地位,能够明确地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做自己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活动,是同自己的成长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及其教育活动总会直接或间接地被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所关注和审视。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自检、内省的对象。教育者存在着作为教育者主体的“主我”与作为教育者客体的“客我”的矛盾。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当教育者把自我作为认识、塑造和完善的对象时,就同时把自我二重化为“主我”和“客我”。“主我”是在教育活动中居支配地位,能够内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要求,能够对教育者客体进行能动的认识、塑造和完善的“我”;“客我”则是与教育者主体相互作用,有待于教育者主体能动地认识、塑造和完善的“我”。正因为“客我”,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又具有了客体的属性,这种客体性体现在“客我”是客观存在的有待于认识的我,是动静统一的有待于塑造的我,具有客观实在性、相对稳定性、开放性等特点。“主我”与“客我”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的对立主要表现为两者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构成了三对矛盾:教育者“主我”的自主性与教育者“客我”的客观性的矛盾;教育者“主我”的能动性与教育者“客我”的稳定性的矛盾;教育者“主我”的主导性与教育者“客我”的开放性的矛盾。它们的统一主要表现在两者相互依存,都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获得自身规定性的前提;“主我”通过检查和反省“客我”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认识到自身的这种客体属性,有助于增强教育者“主我”对教育者“客我”的自检内省意识,做到明于知己,不断塑造和完善自己的主体活动。

  文/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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