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闹入刑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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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医闹入刑,医疗机构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11-17 15:06
【摘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医闹”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高发病率的现象,甚至越来越凸现出专业化的,群体化甚至产业化的趋势。部分人以患者的家庭成员失去亲人的悲痛之情为契机,以维护权益的名义,去肆意为难、挑衅医护人员,并且还去破坏医院的秩序,以实现其盈利的不法目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着这些情形,导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刑罚的首要分子由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变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次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纳入,将会有什么样的意义,以及有什么影响,值得我们商讨。
【关键词】医闹入刑;社会秩序;监督体制
一、医闹的概念及成因
“医闹”指以患者和患者的家庭成员与医院之间的矛盾为基础,和患者的家庭成员一同在医院闹事。比如:殴打医院职工、破坏医疗设备、故意去阻止病人看病就医、或者是长期滞留于医疗机构,故意夸大状况等。企图以这些形式影响医院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转,变相敲诈、勒索医院,从中牟利的不法甚至犯罪行为。
医闹现象发展得越来越恶劣,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医院和病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实现根本上的改善。我们知道,当人们去看病时,往往发现我们和医院之间的位阶是不一样的。医院往往处于高高在上的位置,而患者却往往处于求着医院的处境。即便我国设立相关关于医疗事故的仲裁委员会和鉴定机构,但是不难发现绝大多数情况,由于医院与这些机构有着多多少少的利益关系,故患者很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很难在这些途径维权。第二,现代社会越来越现实化、利益化,医疗机构也不例外。为了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医院常常把患者的小病夸张为夸张为大病,乱用药,动不动就输液、化疗等等。职业操守已经被其忘到九霄云外。这些都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以及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拖长治疗时间。在这种明显不对等的局势下,当患者得不到正确且公正的维权救济道路时,他们只能通过医闹的形式来讨公道。
二、医闹入刑的积极意义
随着医闹的发展,并展现出专业化的趋势,其中有着复杂的利益关系,一旦不花点心思去控制它们,让这种状况继续发生,会导致更严重的社会矛盾。这次刑法修正案(九)医闹入刑,非常重要的意义。
1、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这将对医闹的打击根据直接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明确的指出医闹是犯罪行为,是不能做的。能警示那些不通过正常途径维权的患者,更能有理有据的去惩治职业医闹者。另外医疗秩序也成为了社会秩序当中的一部分,这对于社会和谐发展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得到保障之后,将会更用心的去工作去治疗患者。
2、将医闹纳入刑法,让医闹中产生的犯罪行为有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不是以“意见”或者“红头”文件的形式,大大增强了判决的公正性,另外也有了法律条文权威的支持。
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将对医闹中的六种行为严加惩治:第一、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第二、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第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第四、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第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第六、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3]。这些具体的规定,都有助于打击“医闹”气焰,而且有着较强的震慑作用。
三、医闹入刑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虽说医闹入刑将相关医闹的行为作出了规定,有利于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让其更安心认真的从事医疗技术,为人民服务。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在能够保障义务人身安全的同时,我们的患者的权益是否都能够得到充分适当的保障,以及医闹入刑是否会成为不良义务人员的保护伞,这些都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医闹入刑,单方面的着重向偏向弱势群体是有其缺陷的的,这种倾斜很大程度上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当然,一般来说,我们都注重保护弱势群体,而且这种人道思想也体现在了我们的立法当中,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当执法者在工作时,也要体现人人平等的思想。而不是过度偏袒弱者。
1、比如,有一些犯罪行为明明触犯到了法律,但却被权力“放过”,不管理由是什么,这都都反映出了权力与法律之间的一种尴尬甚至有着矛盾的境地。当然,我们这里所指的主要是指由于医疗机构过失受到实际损失的人,哪些职业医闹者闹事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的人或是秩序被扰乱的医疗机构。
2、大多数时间,医闹产生是因为医院或者是医疗人员工作出现了纰漏。追根到底,医疗是人主导的,由人操控。由此,避免不了会有错误,产生医与患者之间的矛盾。医闹入刑,从其文字意思来说,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医疗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医生的过错和医疗机构的失误该怎么去纠正,如何去确立医疗机构或者人员失误或者过错的标准也是值得我们去考虑的问题。
3、当然,所有的事情都是会有其原因的,我们大家都知道,自从医疗改革之后,医疗杨医生都能够坚守职业道德的。很多医生为了钱财,为了利益,不去理睬那些没有给予其“灰色收入”的老百姓,不去尽心医治。而且,社会中也有经常出现但医生及相关人员的素质好些是下降的,没钱是没人理的,没红包是受冷落歧视的,民众好受伤。这就好比民众一堆一堆的去上访一样,当中存在一些“暴民”、“刁民”的行为,但也不有很多事对恶医、无力爱哭无泪的普通平民百姓所为。我们现在我是法治社会,法律规定了、社会要求了我们是不能闹的,但是对于这种明显不公平的闹我们一定要问个明白,问题在于谁去问。
所以,对于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甚至社会的很多问题都不是医闹入刑能够解决的。当医闹入刑,医闹行为不管是有因无因,不管是否患者是否闹得有理有据,新加入的规定量刑上从3年变为7年,以及范围的扩大,在某些层面上其实是对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嚣张气焰的助长。另外,医闹入刑一旦不完备,相应的措施不完善,只会逼得百姓闹得更凶,着对社会秩序来说不一定是好事。
四、对医闹入刑的一些建议
1、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医疗机构增设专门的监管部门,扩大投诉途径的数量[4]。对于双方之间不能处理的医患矛盾,增加第三方调解。若是起诉到法院,则法院要尽快解决。如果能做到每个疑问都有回复,医院也清楚患者和医生出现问题的原因,那么就能对症下药,很好的把事情处理好。也就能逐渐将医闹状况抹杀掉[5]。
2、设立专门的罪名
医闹行为虽然入刑,但是却没有相关的罪名,我们有必要将打击医闹的行为提升到立法层面。因为很多人对医闹的危害认识是非常的浅显的,有些人甚至是看好戏的姿态,若设置了专门罪名,有利于让人们重视医闹行为的危害,对大家有着警示作用,减少医闹事件。
3、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
很多时候患者或者职业医闹者去医闹,其中一方面的原因是求助无途径。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要对市民进行普法教育,让他们了解并真正的走正确的维权途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将医闹入刑,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是现阶段缓解医患矛盾的需要,能进一步推动医疗改革,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林辉.地方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问题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论文,2010
[2]5部委: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惩[J].中国护理管理.2014,5(1):451-451
[3]“医闹入刑”,我看到了局限,也看到了希望_MedSci研究-爱微帮.http://www.aiweibang.com/yuedu/47653300.html
[4]李敏智,段旭瑞,唐乾利,等.“医闹”的成因分析及应对策略[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13,35(6):873-874.
[5]栾永,孟华.医闹种类、危害与成因对策研究巨[J].医学与哲学,2012,33(5A):28-30.
文/朱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