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讯问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犯罪嫌疑人,间谍案件
  • 发布时间:2015-11-17 16:42

  【摘要】间谍案件是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中比较典型的一类案件,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因此,对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讯问难度也远远大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文章从间谍案件的概念及特点入手,分析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的指定审讯对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有价值的犯罪线索,防止间谍案件发生或造成更严重影响。

  【关键词】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心理特点;讯问对策

  一、间谍案件的概念及特点

  1、间谍案件的概念

  间谍案件,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犯罪案件。

  2、间谍案件的主要特点

  2.1 活动隐蔽,手法狡诈

  间谍组织及其成员基于其与中国人民为敌和妄图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面对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具有高度觉悟的中国人民,他们只能采取偷偷摸摸的隐蔽活动方式,诸如改换姓名、伪装身份、编造历史、用化名和代号通讯等。他们以合法形式掩护非法活动,以高新科技手段和特殊的器材、装备进行摄影、通讯、暗杀、爆炸、“心战”等罪恶活动,这些隐蔽狡诈的手法,给我们侦查和发现他们的活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可一旦这些方法被发现,往往会成为暴露其间谍身份、所负间谍任务,以及证实其间谍活动的罪证,同时不仅会成为我们追查发现间谍踪迹的线索,还会成为判断其隶属的间谍组织,甚至能成为借以扩大战果的工具。

  2.2 有隶属关系,有组织联系

  任何一名间谍分子必然隶属于一定的间谍组织,有一定的纵横组织关系,且间谍组织又必然服务于一定的政权组织。因而有较强的人力、财力、物质和专业技术的支持,有所属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斗争手段的配合,其犯罪能量、影响力和控制力要比普通刑事犯罪强大得多。一旦落网即会指望有强大的后台做支柱、营救,又会担心如实招供要被惩处和报复,因而对侦查和讯问带来较大的阻力和难度。但是由于间谍组织要进行组织联系,有的要向他们的上级报告和请示工作,有的要领取经费、器材,有的要在秘密地点放置报告或情报,有的要与联络人接头等,而这些联系活动又必然会给我们寻找线索提供机会,成为我们侦察的线索。一旦落网在面临严厉惩处的关头,只要讯问策略得当,思想转化工作到家,措施及时、有力,就能使其调转枪口,争取立功赎罪,将其境内组织一网打尽,甚至诱捕一批同党。

  2.3 受过相应的训练,有一定的反侦察、反讯问伎俩

  当代世界各国的间谍机关都十分重视对间谍的挑选和培训,既重视反动思想的灌输和毒化,也重视间谍知识与技能的训练,还注意针对所负任务,所在工作地区的条件、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甚至不惜人力、物力搞模拟敌国城镇和活动现场,从口音、服饰、举止、生活习惯、掩护职业于技能等都做出周到的设计和安排,既有反侦查、反跟踪的讲授和演练,也有审讯和反审讯的课程讲授,课程多达二三十门,训练时间短则一两周,长则一两年,有些间谍还经多次反复培训。这无疑会增加间谍分子的活动效能,增加我方侦查和审讯的难度,但通知只要一经突破,也能在讯问中挖出更多的敌情资料和线索。

  2.4 思想顽固,敌对情绪严重

  与普通的刑事犯罪不同,间谍是为一定的政权组织服务的,具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目的。对我国从事间谍活动的人,本身就对共产党、人民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严重的误解和敌对情绪,甚至有一定的反动思想基础,才会投身反动营垒,为推翻我国人民政权而效力,有些人长期身居海外、境外,饱受各种反共思想的影响,生活方式与国内格格不入,他们的社会关系和生活圈子中,也往往同属臭味相投之辈,资产阶级的人生观在头脑中根深蒂固,参加间谍组织和接受间谍训练后,反动思想会更加强化。

  二、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心理特点

  1、侥幸心理

  间谍机关在招募、培训和派遣间谍的过程中,总是强调其组织严密、可靠,各项操作也力求采用隐蔽方式。如用“单训”方式培训;多人一起集体培训的,规定只准用化名、代号相称,不准大厅其他人的身份经历等情况,派遣后的活动和通讯、联络,也采用种种秘密方式,包含有高新科技,使他们自认为间谍手段高明,手法诡异,我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无法查出。加上间谍培训过程中灌输一些贬低和侮辱我国的内容,并强调潜入执行间谍任务安全、可靠。因此侥幸心理会更加强化。而一些在境内拉拢吸收参加间谍情报动作的人,主要是一些狂热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的腐败分子。他们有的为了过腐化生活;有的被女色勾引而落入陷阱;有的幻想完成间谍任务后,能到西方世界生活。他们敢于在境内铤而走险,很大程度都是基于不会被发现和查获的侥幸心理,一旦落网,仍会认为其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未必全掌握,因而采取能推就推、能赖就赖的态度。

  2、对立心理

  间谍分子基于原来的反动思想基础,加上受训中普遍重视思想教育,一般把反共思想灌输到饱和状态才派遣。因此,他们落网后,被讯问时往往在政治上与我严重对立,思想和感情上对我敌视、仇视。有的闭目塞听,听不进我方宣讲的政策法律,有的虽装作不问政治,内心严重不服,个别甚至扬言只信仰敌对主义,与我公开抗辩。在境内参加间谍情报工作的人,本身就是为了追求一己私利,对党和政府离心离德,尤其那些因个人野心与非法欲望得不到满足,对党和社会主义切齿痛恨,从而投靠间谍组织,妄图报复的,在搭上间谍贼船后,会将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与反动政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党和政府的对立心理更为加剧。

  3、畏罪心理

  我国过去对特务、间谍的惩处较为严厉,特务、间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因此,间谍分子一旦落网,畏罪心理较为严重。但是,追求个人私利毕竟是间谍分子的人生主要追求,在讯问汇总策略方法得当,妥善运用其畏罪怕死心理,就能有效地促其转变态度。

  三、讯问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对策

  根据前文所述的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和间谍案件的特点,采取适当的心理对策来实现对犯罪嫌疑人言行的影响,促使犯罪嫌疑人交代案件情况。

  1、宣讲法律、政策,扭转错误的认知结构

  对于大多数间谍活动犯罪嫌疑人而言,其基本都在间谍机关的培训过程中被“洗脑”,并不了解或者是歪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因此,对于那些在讯问阶段拒绝配合的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我们应当首先耐心、细致地对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使其能够清楚的了解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他自己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同时,对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也能从正面进行了解,从而扭转其对国家和法律的错误认识,特别是能够明确知道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和如何能够争取到法律的宽大和救济。给间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从心理上指明一条出路。

  2、精心设计讯问策略,适时打消拒供心理

  对于间谍类案件我们必须在熟悉敌情和案情的前提下,及时的开展讯问,以防止被讯问人构思好反审讯伎俩,防止其同伙实现反侦查行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突破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合法讯问的前提下,精心设计讯问策略,适时综合讯问策略,及时改变讯问策略,能够迎头打压犯罪嫌疑人的气焰,充分利用犯罪嫌疑人高度追求个人私利的心理,进而展开讯问。在讯问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时,我们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攻心与“攻城”辩证结合的策略,例如,针对其认为组织可靠,不会被出卖的愚忠愚孝思想,可用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处长埃姆斯就是专靠出卖本组织的人来发财等实例,进行攻心瓦解;运用适时的震慑策略,例如,巧妙运用证据,尽管被铺的间谍也会听到过出卖同伙的实例,但凭侥幸心理,认为未必落到自己头上,往往“不见棺材不落泪”,可以适当运用一些同伙所揭发的材料或是我们已掌握的材料,开展“真枪实弹”的攻坚战,使其不得不低头。

  同时,要充分运用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与其头目、主子、经纪人及同案犯之间的矛盾,做好分化瓦解。间谍组织表面上冠冕堂皇,但是其实内部却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争功赎过,各自追求私利。讯问中讲几个这样的生动事例,就会激起被讯问间谍的无名之火,使其消除对间谍组织的信任,转变立场和态度。而被捕的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之间其实也会有得利先后、大小,风险大小等矛盾,存在着“狗咬狗”的状态。落网后交代问题的先后、态度的好坏会有所不同,交代内容也会有差异,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矛盾,有力地推动讯问工作向前发展。

  3、选择合适讯问语言,及时创造坦白环境

  讯问语言要讲究策略,讯问用语必须与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当时的思想认识程度相适应。在犯罪嫌疑人未供认间谍身份,畏罪和抵触心理强烈时,要避免不必要的刺激和纠缠,不要硬扣间谍帽子,可以用“走错了路”、“做错了事”、“做了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事”等,在犯罪嫌疑人供认了间谍身份或犯罪事实后,用词分量应逐渐加重,恢复到应有的法定罪名,使犯罪嫌疑人认清自己的犯罪性质,正视自己的罪行。随后还要使其认识到自己所犯的是重罪,有被严厉惩处的可能,唯有彻底坦白,立功赎罪,才有可能争取到从宽处理。整个讯问过程的用语轻重,要循序渐进,既合情合理又合法,也符合被讯问人的心理和正确的愿望。同时,讯问用语要温和而坚定,有“成竹在胸”、“引而不发”的态势。讯问人员态度要沉着,语调温和而坚定,软中有硬,既体现出有争取挽救教育的诚意,又有坚定的立场和不动摇的决心。讯问时语气要肯定,不要用带有怀疑和不肯定成分的词语,避免助长其侥幸心理。当然,用语的肯定程度要根据我方掌握证据的确切程度而相应调整,还要杜绝指名指事问供,把仅有怀疑而未查实的具体人和事,用肯定的语气提出。

  4、讯问与调查紧密结合,多种技术手段

  间谍案件案情重大,往往由于侦查条件所限,破案时许多事实和情节未弄清,证据未能充分掌握,因此,必须讯问与调查紧密结合,才能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审理工作。主要是要求:破案时未能查明而有重大可以的人和事,应抓紧侦查、控制,力求公开与秘密侦查并用,对重大涉案关系人要布置跟踪、秘密力量贴靠、边控、技术监控等,以免逃脱。对讯问中供出的间谍线索,以及进行的间谍活动,要及时调查、侦查核对口供,对可能收藏罪证赃物的处所,要认真组织搜查。和监管部门配合,及时提供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布置好秘密力量和监控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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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司洪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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