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抢劫罪中暴力和胁迫的程度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抢劫罪,暴力
  • 发布时间:2015-11-17 15:14

  【摘要】抢劫罪是一种暴力性犯罪,抢劫罪抢劫他人财物,用暴力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抢劫罪的抢劫行为与受害人的死亡有一定的关系,因抢劫的因产生受害人死亡的果,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基本特征,本文对抢劫罪中暴力和胁迫的程度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抢劫罪;暴力和胁迫程度;刑法

  一、引言

  抢劫罪是一种暴力性犯罪,抢劫罪抢劫他人财物,用暴力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抢劫罪采用暴力手段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严重者会致人死亡。有些抢劫犯抢劫财物不顾他人生命,间接故意杀人至人死亡,这些是暴力抢劫的结果,是抢劫罪的一部分。抢劫罪的抢劫行为与受害人的死亡有一定的关系,因抢劫的“因”产生受害人死亡的“果”,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基本特征,本文对抢劫罪中暴力和胁迫的程度进行了分析。

  二、进一步厘清抢劫罪的暴力对象及胁迫程度

  暴力是区分抢劫犯罪行为的程度,可从是否存在暴力,暴力程度、暴力对象和暴力场合等具体方面进行具体研究,在实践中,可进一步厘清抢劫罪的暴力对象及胁迫程度。特别是权衡抢劫暴力的对象、暴力的程度等,有助于抢劫罪中暴力和胁迫程度的分析。

  抢劫对象应是受害人本身。对抢劫罪的对象是“人”是“物”有较多的争议。有学者的观点认为暴力犯罪的对象只是受害人本身,另一种观点认为暴力犯罪的对象可以为“物”。如果施暴人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抢劫,但对受害人未造成人身伤害,但是在受害人注视下完成抢劫受害人财物的全过程,在此情形下,虽然未对受害人人身产生直接的暴力伤害,会对受害人产生了精神伤害,也构成了抢劫罪。受害人的认知通常是如制止抢劫行为或会产生伤害。有些学者的观点认为暴力抢劫罪的对象不能是“物”,只能是“人”,因为抢劫罪暴力的指向人是受害人,是通过暴力手段协迫受害人以获取受害人财物的行为,其暴力胁迫的对象是“人”,不是”物”。有些学者的观点认为暴力抢劫罪的对象可以是“物”,抢劫罪的犯罪形式即是通过暴力手段协迫受害人,做出的一系列的破坏性活动,在实施犯罪过程上,一些人是出于受害人不敢反抗这一客观现实而对“物”进行的犯罪活动。对于暴力犯罪的认定的基本面是出于是否对受害人实施了精神强制,让其不敢反抗。在犯罪客体角度分析,抢劫罪是一个复杂的客体,行为人采用的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身权。在抢劫犯罪中针对于“物”实施了暴力手段,但未对受害人产生伤害,在此特定情况下,如果暴力事件只是代表更多的“物”被损坏,不涉及侵犯受害者人身权利的行为,则能构成抢劫罪应力,是敲诈、滋事等罪的手段,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身权利并不必然是抢劫罪、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的对象。

  抢劫罪中对于抢劫现场受害人的界定问题。如在抢劫现场,有其他人在现场,对抢劫罪现场受害人的认定这一现实问题进行探讨。如抢劫现场犯罪人对现场其他人使用了暴力手段,促使受害人交出财物,导致被害人财物损失。能够视为抢劫罪“暴力”的是指对抢劫现场其他人所实施的暴力行为对受害人产生的胁迫,让其产生精神损害的行为。对抢劫罪中采用暴力手段协迫进行暴力犯罪的行为对象应是受害人本身[1]。

  三、进一步厘清抢劫罪暴力和胁迫的程度问题

  在中国刑法中对抢劫罪有较多的理论定义,其暴力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即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其中暴力是指在抢劫过程中对于他人人身权利进行侵犯,让受害人无法反抗的行为。胁迫是抢劫过程中对受害人进行威胁,对其精神进行压制,让受害人在强烈的精神压力下产生巨大的恐惧感,不能够反抗。对于胁迫的程度可分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和“不知反抗”的程度。通过暴力手段胁迫受害人,让受害人产生了精神压力,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对于抢劫罪的判刑较为严厉,其刑期最低是三年,而最高刑罚可以至死刑,法官有着较大的司法裁判权,对于抢劫罪的量刑从三年到死刑,量刑的范围较大,对于抢劫罪的量刑也是非常严格[2]。根据其暴力和协迫的程度来对抢劫罪进行量刑。“严重暴力”是暴力与协迫较为严重的犯罪,其在实施抢劫犯罪中,对于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产生威胁,至受害人不能反抗,让其产生了较大的人身伤害,严重者至受害人死亡,这些危及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暴力行为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暴力事件,构成抢劫罪。在实法实践中,一些不明显的暴力行为也可构成抢劫罪。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抢劫罪的暴力和胁迫程度的判断,往往其出发点在于是否实施了实质性的行为,对于形式上的要求并无较大限制。其界定不是停留在暴力行为实施过程中的“一拳”、“一刀”形式、行为上。抢劫罪胁迫程度的界定,不是人身伤害的差异,非轻微伤害和重伤之间的区别。抢劫罪胁迫程度的界定在于对被害人所产生的协迫的程度。对于抢劫罪的程度的判断在于是否产生了足够的威胁程度,对被害人进行了精神压制,即使受害人受到的暴力伤害是轻微的,但受害人思想被控制,受到了严重的协迫,那么对于暴力程度的判断则是较深的,可满足暴力抢劫罪的水平。

  四、结语

  抢劫罪的暴力和胁迫的程度在司法实践中应用较为广泛,在司法界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问题,其理论复杂,实践判案中应用多。本文对抢劫罪中暴力和胁迫的程度进行了分析。抢劫罪的暴力和胁迫的程度理论与司法实践密切关联,要做好抢劫罪的暴力和胁迫的程度的理论研究,并更好的应用于司法实践中。

  参考文献:

  [1]李楠.论如何区分和界定抢劫犯罪中的“胁迫方法”[J].法制与社会.2012(33)

  [2]郑泽善.抢劫罪基本构造的若干问题研究[J].中州学刊.2012(03)

  文/潘杨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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