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慈善捐赠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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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网络慈善捐赠,监管制度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11-18 09:45
【摘要】近年来,网络慈善捐赠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法治规范和监管制度,网络骗捐、诈捐等问题也屡有发生,为了保障其长期、安全、健康的发展,有必要完善相关的立法,并利用网络技术,建立起线上和线下互相配合的“全方位、无死角、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的监管制度。
【关键词】网络慈善捐赠;法治规范;网络技术
近年来,受到“郭美美事件”、深圳血液中心福利门事件等负面新闻的影响,在社会救助领域,红十字会系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受到了较大的冲击,据《2014年慈善捐助报告》透露,2014年,我国境内接收国内外社会捐款捐物总额共计1042.26亿元,而红十字会系统接收捐赠为26.43亿元,比例仅为2.5%,较之2013年降幅17.4%。1
与此同时,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以来,网络慈善捐赠的势头发展日渐迅猛,2014年,新浪微公益、腾讯公益、支付宝E公益三大在线捐赠平台和淘宝公益网店共募集善款4.28亿元,相比2013年增长42.6%,呈现大幅度增长的趋势。其中,通过微博和微信等移动客户端捐赠人数占总人数的68%,捐赠金额占61%,手机捐赠已超过传统的电脑捐赠渠道。尽管网络慈善捐赠在捐赠总金额的比重较小,但其展现出来的潜力令人瞩目,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指出要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
不过,由于网络慈善捐赠尚处在起步阶段,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规定并不完善,网络诈捐、骗捐及善款利用纠纷的隐患颇大,例如,2015年8月份,在天津塘沽发生大爆炸后,网络便发生了多起网络诈捐、骗捐的事件。2这类行为对网络慈善捐赠活动的稳定发展构成极大威胁。本文将对网络慈善捐赠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网络慈善捐赠现状及问题分析
网络慈善捐赠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包括电脑、手机)进行公益性慈善捐赠的模式。相较于传统的慈善捐赠,网络慈善捐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特点:
1、捐赠形式多样灵活
传统的捐赠模式下,主要是企业向基金会、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机构进行捐赠,仅2014年,企业在我国境内的社会捐赠金额已经达到了721.6亿,占了总捐赠额的近7成。此外,各地线下的“一日捐”及“扶贫慈善日”之类的捐赠也较为常见,但总体上,无论是捐赠渠道还是捐赠类型,都比较单一。
相比之下,网络慈善捐赠形式更为多样灵活,充分利用了网络作为多元化交流渠道的特点。总的来看,以大型互联网公司为支撑的网络慈善筹款平台,如新浪微公益、腾讯公益、支付宝E公益等,占据了主流的位置。以新浪微公益为例,其公益服务包括了品牌公益捐款、个人救助捐款、志愿者服务、慈善拍卖等多种途径,便于捐赠者依据个人的兴趣选择捐赠目标。此外,也有更为个体化的网络捐赠活动,像是淘宝公益网店,个人通过微博、微信展开慈善捐赠的也比较常见,为捐赠者、受捐赠者及公益性组织都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正是基于网络慈善捐赠的多样灵活,越来越多的企业也乐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益活动。
2、参与群体门槛降低
传统救助领域,是基金会、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普遍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组织“唱主角”,像是2014年,基金会和慈善会系统总共接受了693.03亿元的捐赠,占了捐赠总额的比重的66.5%3,这种模式下,非官方背景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和个人被“边缘化”,难以获得足够的参与空间,不利于民间救助力量的充分发挥,而且,由于较为严格的审核机制,受捐赠者从中获得救助需要经历的程序也更为复杂、繁琐,使得救助效率不如预期。
相比之下,网络慈善捐赠给了公益性民间组织和个人极大的选择空间,由于较低的参与门槛,公益性民间组织能够较为容易的在网络上发起捐赠,并与受捐赠对象进行更为积极、有效的沟通交流。而在捐赠方面,由于对金额没有限制,加之电脑、手机等支付手段越来越便捷,个人在参与捐赠时也更为积极主动,呈现出随意化、小额化、常态化的特点,给慈善捐赠注入了新的活力。
然而,在网络慈善捐赠蓬勃发展的同时,限制其更进一步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需要我们加以警惕和消除。
2.1 网络慈善捐赠缺乏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在社会救助方面的立法总体上比较缺乏,《慈善事业法》、《社会救助法》酝酿多年仍未出台,主要是依靠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来进行管理,至于网络慈善捐赠更是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这种情况下,网络慈善捐赠缺乏明确的法律上的指引,一旦出现纠纷,缺乏明确的司法救济渠道,给诈捐、骗捐活动留下了诸多可以钻空子的“模糊地带”。
2.2 网络慈善捐赠缺乏有力的监管
和传统的线下慈善捐助不同,网络慈善捐赠涉及到的群体更加多样,除了捐赠者、受捐赠者、公益性组织之外,至少还包括了网络平台。这中间,捐赠者、受捐赠者、公益性组织往往处在不同的空间,尤其是对捐赠者而言,谁来掌握和使用捐赠资源,他们往往难以有明确的了解,加上捐赠时往往是小额捐赠及冲动捐赠,其事后寻根究底的心理也不强烈,这无疑给了诈捐、骗捐留下可乘之机。而由于线上和线下沟通交流存在一定的困难,网络平台、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谁来对网络慈善捐赠实施监管,如何分工,又缺乏明确的规定,又让上述的问题更加的棘手。
2.3 网络慈善捐赠面临安全隐患
和传统慈善救助不同,网络慈善救助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网络安全隐患的威胁,如病毒、木马、钓鱼网站等“黑科技”的存在容易在技术层面对网络慈善捐赠构成威胁,而且往往会让捐赠者付出更沉重的经济损失,让其之后参加慈善捐赠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充分解决,其对网络慈善捐赠的长期发展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二、网络慈善捐赠诸问题的解决对策
尽管在慈善捐赠领域中,网络慈善捐赠还是“星星之火”,但从其发展方向看,终将成为“燎原之势”,为此,我们应当未雨绸缪,对网络慈善捐赠存在的问题防微杜渐,最终形成一套“全方位、无死角、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的监管制度,以保障其长久、稳定、健康的发展。
1、完善网络慈善捐赠立法,实现各部门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从目前的《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草案来看,在国家立法层面上,网络慈善捐赠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即便是在国务院颁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网络慈善捐赠也是隐藏于社会救助之中,未被单独提及。考虑到网络慈善捐赠的发展前景,我国立法应当增强其前瞻性,对网络慈善捐赠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及责任追究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具体来看,在法律层面上,至少应当将网络慈善捐赠明确纳入到《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的保护范围之内,以示国家对其的认同和重视。而具体的保护措施,可以采用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方式加以完善,明确规定网络慈善捐赠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并确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问责机制,让网络慈善捐赠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此外,应当建立起网络慈善捐赠立法与刑法、民法、网络立法等各部门法的衔接,使网络慈善捐赠在遭遇法律纠纷时能够方便、及时地找到相应的救济途径。在执法和司法环节,严格依法监管,并借助刑法、民法等具体部门法,对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和合作机制
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网络慈善捐赠在监管方面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尤其是需要线上线下的双向配合和沟通,在线上,网络筹款平台及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承担监督职能,审核求助信息及公益性组织、个人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利用技术手段追踪善款的利用情况,从源头杜绝网络诈捐、骗捐现象。
在线下,受赠人、受益人的信息公开应当强制执行,并由政府、第三方组织(如公证机关、会计事务所)、社会各界加以监督,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组织、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必要时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网络筹款平台应当与线下的政府、第三方组织、个人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彼此增加信息反馈,加强对善款利用的情况的交流,一方面能够更为准确的判断和引导网络慈善救助活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堵住信息交流的“漏洞”,不给网络诈捐、骗捐留下空间。
此外,为了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对网络慈善捐赠的负面影响,同时,避免网络平台承担过重的监督义务,降低其组织和提供慈善捐赠服务的积极性,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应当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基金会,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专项研究网络安全问题,从技术层面为网络慈善捐赠“保驾护航”。
3、建立网络慈善捐赠信用评估机制,实现“优胜劣汰”
网络慈善捐赠的最终目的是使社会救助资源能够及时、有效地得以利用,使受捐赠者得到最有效的帮助。为了避免网络慈善捐赠资源的浪费乃至滥用。针对网络慈善捐赠的参与者们,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健全的信用评估机制来进行规范。例如,对于参与网络慈善捐赠的公益性民间组织,从其发布救助信息到实施救助行为的整个过程,通过线上线下的信息交流及反馈,由政府、网络平台、社会各界参与,对其救助方式、救助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打分,对于优秀的公益性组织、个人应当加大对其慈善救助资源的投入和引导,实现网络慈善捐赠资源利用的最优配置,将不合格的组织和个人淘汰出局。
借助于网络技术的优势,较之传统评估模式,网络慈善信用评估机制应当更加快捷、反馈也应更加及时,可以借鉴淘宝、京东等网络购物平台的信用评估模式,给予优秀公益性组织及个人进行安全认证,并通过实时有效、客观的评价机制使捐赠者更为全面地了解其运作情况,让网络慈善捐赠的公开化、透明化充分得以实现。
三、结语
未来,网络慈善捐赠势必会在社会救助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适应这一趋势,在法治领域及网络技术领域,我们都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利用网络先进技术,结合完备的法治手段,为网络慈善捐赠创造出一个更加安全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基金项目: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资金资助(BSQD20110103),另,《民营企业公益性捐赠制度研究》横向课题(SKHX2014025)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李泽伟:“中国慈善捐助额去年破千亿,红会受捐减少近两成”,载《中国青年报》,http://news.qq.com/a/20150920/002174.htm.
2 周婷婷等:“天津爆炸事故后网络诈捐频现”,出自澎湃新闻网,http://tech.163.com/15/0814/15/B106J4NR000915BF.html.
3 李泽伟:“中国慈善捐助额去年破千亿,红会受捐减少近两成”,载《中国青年报》,http://news.qq.com/a/20150920/002174.htm.
文/袁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