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完善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 发布时间:2015-11-18 10:44

  【摘要】劳动合同期限关乎劳动者与企业的稳定关系,关乎社会稳定。新的《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争议,有许多学者认为应当偏向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又有很多企业认为如此规定将使企业加大用工成本,丧失企业的活力,争议很大。因此,正确理解和认识无固定期限合同,并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社会化

  一、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合同改革及现状

  改革的原因是问题集中体现在绝大多数的合同呈短期化,使劳动合同关系极不稳定,虽然我国劳动法规定了三种劳动合同的期限,但实践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成为用人单位最通常和最普遍采用的合同期限。这种短期化的合同会使劳动者的工作处于一种极不稳定的状态,随时可能丢掉“饭碗”,而且作为社会强势的企业许多会选择在使用完劳动者黄金年龄后拒绝录用劳动者,使得有一定年纪的劳动者失去工作,而且以其这一劳动者群体不断扩大将演变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稳定。

  存在的上述弊端已让人迫切地感到,对劳动合同期限,特别是无固定期限必须要进行改革。改革主要在一下方面:

  1.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

  2、修改了劳动法的规定,取消了用人单位同意的条件,赋予了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

  3.限制了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次数。

  4、规定了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5.增加了用人单位终止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关于现行无固定期限合同存在的弊端

  虽然《劳动合同法》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方面有了很进步,仍然在一些问题以至影响了人们对无固定期限合同认识实际的执行。这些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1、连续的含义和计算不明确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中两个“连续”,一是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但何为“连续”?另外,断开多长时间为不连续?

  2、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的适用问题

  这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从第十四条的文字规定看,劳动者适用该规定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二是续订合同的,才能选择要求签订无固定合同。而续订合同究竟是谁续订?是劳动者要求续订即可满足续订条件?还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续订合同才能满足?如果用人单位在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不同意续订,是否导致该条的无效?这一规定的不明确导致了很大的混乱。另外,仅在次数上加以限制,而不同时在固定期限的长度上进行限制,也将很难有效地遏制合同的短期化,甚至有可能将导致合同期限更短。

  3、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过紧

  劳动合同法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设置与固定期限合同一样的解除条件,使得这一制度在进口上较宽,在出口上则较紧,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用人单位的抵触和为难情绪,难以调动其积极性。

  4、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程序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选择权,但如果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由于不了解法律的规定而没有提出要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在这几种情况下的订立程序,特别是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履行告之义务,将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难以真正落实。

  5、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其他合同期限不衔接

  劳动合同法除了只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要签订无固定合同外,对于以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是否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则没有规定,导致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将一些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为以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将劳动者转为劳务派遣。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修改意见

  1、限制固定期限合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各国的立法及实践经验看,对固定期限合同进行必要的限制,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使之成为常态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2、明确“连续”和“十年”的计算

  3、适当放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

  用人单位不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关,许多人都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铁饭碗”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虽然可以起到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的期限还应适用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不能为公平牺牲市场的效率。

  4、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其他合同期限相配套,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而不仅仅是固定期限合同

  四、结语

  劳动合同法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其中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完善尤其重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不断改进会增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促进现代企业和劳工关系的改进,并推动市场经济的前行。

  参考文献:

  [1]《劳动合同研究》董保华主编中国社会劳动保障出版社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前沿问题研究》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主编法律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信春鹰主编法律出版社

  [4]《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黎建飞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5]《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讲座》林嘉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文/曾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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