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不阿贵对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

  • 来源:楚天法治
  • 关键字:法不阿贵,法治思想
  • 发布时间:2015-11-17 16:34

  【摘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句话的出处是《韩非子.有度》,意思是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治国就应以法律为准绳。其进一步的含义是指法应当具有平等性。法的规定应当不分贵贱等级,对待任何人应当一视同仁,原文如下“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其实质是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让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和信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无疑是进步的,千百年来,这一法治思想对中国的法治进程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在特权色彩浓厚的封建社会产生这样的法治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肯定的是,它为现在法治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供了最早期的理论支持。虽然最终的目的依然是赋予君主以道的高度,认为君主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地位,但是这种思想的产生也是顺应时代潮流,难能可贵的。

  【关键词】法不阿贵;法治国家

  一、法不阿贵法治思想产生的背景

  法不阿贵,反对特权,刑无等级这种法治思想是在守旧势力严重阻碍改革进行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主张“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主张法治,提倡君权神授,崇尚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为了打击贵族特权,韩非子要求“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种法治思想强调的最重要的是法律适用的平等性,不管是君主还是臣民都应守法。“君臣上下皆从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委婉的告诉君主不能为所欲为,其行为也是在受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的。鉴于时代的特殊性虽然君主事实上不在此列,但也并非绝对不受限制,只是受限制的程度不同。这对君主是一种心理强制的限制,对于特权是有某种意义上的作用的。确切地说,当时是无法做到完全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但“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主张相对于儒家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主张来说,已经在当时社会迈出了一大步。

  二、法不阿贵法治思想的具体含义

  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这对于清除特权等级制度、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舜不能以为治”,他认为没有权势和赏罚规则,即使是圣人也无从治理国家。最重要的是赏罚时,不能有等级差别,要做到“法不阿贵”。“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惩罚不能偏袒权贵,行赏不能遗漏百姓,君臣百姓之间要不避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法不阿贵,执法公允”,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保障政府人心所向的重要作用。

  除了“信赏必罚”之外,狐偃还指出执法须“不辟亲贵,法行所爱”。对于亲者、贵者、所爱之人是最容易逃脱法律的制裁。亲者可凭借关系,贵者可凭借地位,所爱之人可凭借感情。所以狐偃提议先向这三种人开刀,就能最快建立法律的威信。自古以来,对权贵行刑就不容易,因为它牵扯到政治集团的诸多利益。权贵逃避制裁,对于人们来说,对权贵的厌恶不是“仇权”,而是仇视特权,不是害怕惩罚,而是害怕独罚。在同等条件下只有自己受罚,而有权之人或者他们的亲友却能逃避处罚。因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提出法不阿贵的法治思想是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法不阿贵”,它损伤权贵的自由和利益,但却使总体获得相对公平的自由,维护了整个群体的利益。

  三、法不阿贵与现代法治思想的不同

  1、历史的主题不同

  法治的精神在平等,在公平。这与韩非子所提的“法不阿贵”的内涵有着高度的契合: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法治的对象是广大臣民,除国君以外,不论贵贱,一律要受法的约束,此谓“法不阿贵”。而现代法治讲求的是法律至上,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和个人。而韩非子的法,是强调君权至上,它是除国君以外的法治,具有君主专制色彩。所以法家的君权至上与现代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同的。

  2、平等性不同

  现代法治建设强调权利平等,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的法律地位的平等。而韩非子的“法不阿贵”,从表面上是在强调权力平等,但它只是带有平等色彩,它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在当时的社会也是无法实现完全平等的。

  四、法不阿贵法治思想历史意义和对当代法治社会的借鉴

  公平公正执法是法律的生命所在。公平与正义是社会的最终追求,更是每个法律人良知和理念的追求。法不阿贵最早体现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雏型。我们应该看到,韩非子法律观意义的真正价值在于,它代表和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学进步的较为典型和有社会意义的思想。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即中国古代封建专政的文化氛围下,它有其独特和鲜明的时代意义。

  法律作为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稳定因素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将这些古代优秀的理念存其精华,去其偏颇,古为今用,对现代的司法实践有着弥足轻重的影响,也将是现代法制史的一笔宝贵财富。中国的法治进程任重而道远,我们需要借鉴古人留下的弥足珍贵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想,学习古人开创性的精神,顺应时代发展,更好的服务于我们当今的法治建设。只有学会借鉴和发展,法治建设才会走向更加光辉顺利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韩非子:《韩非子.有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

  [2]韩非子:《韩非子.外储说石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8页。

  文/杜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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